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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温州“新规”盘活房产30%的“剩余价值”

2012年04月09日 09:00:25 来源:温州商报 查看评论

 

  要找与担保公司有合作的金融机构办理

  对于市民来说,推出房产顺位抵押登记,就相当于多了一个融资渠道,但是,今后并非所有银行的贷款者都能享受到这个好处,前提条件是这个银行必须与担保机构有合作基础。

  上周五,市民李先生看到“新规定”出台的消息后,兴冲冲跑到银行,要求“追加”贷款,李先生之前在该银行办理了房产抵押贷款,他想盘活剩余30%的房产价值,但是该银行告诉李先生,他们做不了,因为缺少“丙方”,即他们目前并没有与担保公司取得合作。

  宏诚担保李佳说,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市一些银行由于受上级行的“调控”,不再与担保公司合作,在这种情况下,市民就没办法享受到该政策的好处。

  一银行人士分析,银行与担保公司停止合作,应该是临时性的行为,随着一些有利政策的出台,银行肯定会恢复与担保公司之间的合作,因此从长远角度来说,这个政策应该可以是“全民共享”的。

  记者获悉,目前各担保公司正在按照规定,办理经营许可变更等手续。等手续办完,就可以正式开始运作“房产顺位抵押登记”了。不过,担保公司相关负责人也提醒说,由于目前房价比较低迷,为了控制风险,担保公司不一定能依据之前评估价格剩余30%的额度给予担保,当前阶段,该额度有可能被打折。商报记者黄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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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位抵押登记”

  出台过程

  去年下半年,我市出现“民间借贷风波”,为缓解资金流动性,“房产二次抵押”呼声渐起;

  10月31日,经信委组织市担保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前往宁海考察;此后,又到上海、杭州、湖州等地考察取经;

  12月初,市政府牵头,召集房管局、担保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要求尽快落实“反担保抵押登记”;

  12月16日,市政府出台《加强房地产等财产抵(质)押登记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今年2月份,市政协委员、温州市宏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炎向政协提交《关于开展房地产顺位抵押登记》的提案;

  2012年3月7日,市政府召开由金融办、人行、银监、法院、担保公司参与的专题会议,研究此事;

  3月13日,相关部门再次带队去上海实地考察;

  3月29日,出台《加强房地产等财产抵(质)押登记管理工作补充规定》。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温州楼市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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