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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温州“新规”盘活房产30%的“剩余价值”

2012年04月09日 09:00:25 来源:温州商报 查看评论

  3月29日,市政府出台《加强房地产等财产抵(质)押登记管理工作补充规定》,酝酿了半年之久的“房地产顺位抵押登记政策”,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结果。上周开始,我市40多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已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开始办理经营许可变更等手续。这意味着不久之后,市民手上的房子可以依照这个规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

  可以获得的贷款不再只是房价的70%

  用房产抵押获得银行贷款,最多只能贷到房产价值的70%,这是大家习以为常的事情,但今后,你能贷到的金额或许会更多。

  3月29日,温州市政府出台《加强房地产等财产抵(质)押登记管理工作补充规定》(下称“新规定”),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明确表示,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应支持抵押人利用抵押物剩余价值向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允许融资性担保机构作为顺位在后的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

  简单地说,就是张三手中有一套市场评估价格为100万元的房子,拿到银行抵押,银行按照规定,最高给予张三房产价值70%,即70万元的贷款。如果张三还需要贷款30万元,他已经没办法再向其他银行要求贷款了,因为房子已经抵押给了银行。“新规定”出台后,张三可以把房产剩余30万元的价值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司成为该房产的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给张三提供担保,要求银行再次给予张三30万元的贷款。

  这样一来,张三获得了足额的贷款,但他的房产多了一个抵押权人:第一抵押权人是银行,第二抵押权人是担保公司。若张三在贷款到期时还不了贷款,在房子被依法处置之后,银行优先获得补偿,担保公司第二顺位获得补偿。

  由于房产的价格经常发生变化,“新规定”出台后,张三可以获得的贷款额度事实上还将更加灵活。“新规定”要求“落实抵押物协商作价机制”,即对于超出银行贷款部分的金额,张三可与担保公司在市场价值为基础的情况下进行协商。如双方认为目前这个房子的市场价为150万元,担保可以为张三提供80万元的担保。新的“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价值予以认可,各登记机构凭作价协议及相关要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银行永远是“第一顺位”抵押权人

  3月29日出台的“新规定”后面,还附有一张“顺位抵押协议”的格式化模本。这张模本规定了银行永远是“第一顺位”的抵押权人。

  之前,关于“顺位抵押”的最大争议在于是否以抵押时间为序。比如张三在2011年12月1日向某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时间为6个月,即2012年6月30日到期,银行登记在先,是第一顺位抵押权人。2012年3月1日,张三又向某担保公司申请做顺位抵押,获得剩余的贷款,时间也为6个月,即2012年9月30日到期,担保公司是第二顺位抵押权人。

  如果以时间登记先后作为抵押权人的顺位,那么,在2012年6月30日,银行的贷款到期日来临时,张三还了银行的贷款,即他与银行的贷款关系解除,那么从即日起,担保公司就成了第一顺位人。在这种情况下,张三想从银行续贷就很难。因为担保公司有该房产30%的权益,且是第一顺位抵押权人,那么给银行的权益就只剩下房产价值的70%。按照银行的惯例,只能在房产市场价的基础上提供最高比例为70%的贷款,张三续贷的金额,最多只能是房产市场价格的49%。这显然不符合“顺位抵押盘活剩余价值”的宗旨。

  为确保个人或企业能获得更多的贷款,且又不仅违反银行的相关规定,在签订“协议”时,必须由金融机构作为甲方,抵押人作为乙方,担保机构作为丙方,三方共同签订协议。协议规定:在丙方顺位抵押权存在的情况下,若遇甲乙双方注销抵押权后,出现乙方又以上述房屋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形时,乙方和丙方承诺甲方取得的抵押权顺位在先,并就该事项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温州市宏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佳说,开展房产顺位抵押登记,对担保公司来说,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对于该项规定,担保公司完全配合并理解。

  相当于增加了245亿元可贷款资源

  据温州银监分局的统计数据,截至去年末,我市房产贷款余额为571.77亿元。目前银行一般按照房产评估价值的60%-70%发放贷款。房产顺位抵押登记实施之后,房主将可以从银行、融资性担保机构等渠道获取剩余价值的贷款。按剩余价值为30%计算,将相当于增加了245亿元的贷款资源,这将大大缓解目前民间资本流动性停滞带来的系列问题。

  温州市宏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佳说,“新规定”解决的不仅是个人的贷款问题,它还能降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风险问题。去年我市出现“民间借贷风波”之前,我市共有48家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企业与个人向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截至去年8月底,担保总额超过100亿元,担保中小企业户数1655户,规模和作用相当于2-3家股份制银行。

  但“风波”发生之后,企业破产、跑路现象增多,融资性担保机构也受到波及,由于此前并没有房产顺位抵押登记,房产从银行贷款,一般都全额登记在银行名下,担保机构依据合同偿还担保贷款,但债权无法得到优先受偿,因此担保机构的不良率出现大幅攀升。在这种情况之下,今年以来,大部分担保公司已经暂停了担保业务。“新规定出台之后,担保公司继续开展业务,就有了一定的保障,也就可以放手去做了。”李佳说。

  浦发银行温州分行公司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说,开展房产顺位抵押登记制度,也将使银行受益。当前,银根有了一定的松动迹象,但银行在放贷时依然很谨慎,因此贷款余额增量并不明显。“新规定”出台之后,担保公司的积极性会增强,企业与个人的贷款意愿也会释放出来,这样一来,银行的贷款量也会增加,而且这种贷款增量的质量也会有保障,这正是银行所希望的。

  记者获悉,在“新规定”出台前的3月7日,市金融办、人行、银监、担保行业协会、房管等部门召开会议,商讨相关事宜,邀请了建设、浦发两家银行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银行人士对推出房产顺位抵押登记制度十分支持。

  “对个人或企业、担保公司、银行三方面来说,这都是一件好事,没理由不支持。”李佳说,在上海等城市,房产顺位抵押登记已经实施了好几年,做得相当成熟了,没听说过出现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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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温州楼市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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