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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
2011年12月30日 15:26:4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查看评论

  继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后,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作为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并结合检查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实施情况。

  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代表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的关于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土地流转总面积达2亿亩

  报告显示,自“两法”实施以来,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2.29亿农户承包了耕地。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2.07亿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6.2%;集体林地流转1.45亿亩,占已确权林地的5.73%。

  执法检查组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落实和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并加强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的建设,同时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土地违法行为。

  耕地保护形势仍然严峻

  在检查中,基层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以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面临的新情况,需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有的地方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全国约有3.5%近800万农户没有签订家庭承包合同,9.2%近2100万户承包户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不够,土地流转中不规范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耕地保护形势仍然严峻,全国计划投资建设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远超规划,特别是公路、铁路的建设违法用地问题突出;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尚不适应土地纠纷增多的情况。

  建议稳妥推进土地流转

  为进一步解决好“两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建议。

  在加大对“两法”宣传力度的同时,还要加强执法能力和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依法办事的水平和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认真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为契机,解决地证不符、四至不清、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土地承包由合同管理向物权化管理转变探索经验。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加强规范管理、服务,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奖励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占用耕地的监督管理。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大中央基本建设投资,支持基层仲裁庭建设。 (记者彭波、黄庆畅)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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