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套33万的经济适用房,是不是需要19万去装修?甘肃省酒泉市“祥和家园”小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仅是“是”,而且是“必须”。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套33万的经济适用房,是不是需要19万去装修?甘肃省酒泉市“祥和家园”小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仅是“是”,而且是“必须”。
据称,“祥和家园”是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当地的杨女士通过摇号获得了这个小区的购买资格,房价总共33万元。正当全家人沉浸在幸运的喜悦中时,他们却被告知,要想入住,还要交一笔19万元的装修费。不然就必须放弃。
这中间有几个问题,令人不解。
不解之一:经济适用房,需要连带装修费,对于这一情况,摇号之前公告了没有呢,也就是说,参加摇号的购房者是否知道这一“特别购房条约”?如果没有,事先怎么不告知相关公众?同时,经适房中有没有可以把装修费加进去的这条规定?买马就要买鞍,哪里有这样的规矩?
不解之二:既然是经济适用房,怎么可以将它加以装修再出售呢?不管你装修花了多少钱,购房者凭什么相信?就算有发票,仍难消除别人对耗资量的怀疑。同样的装修,你装修需花19万,别人也许不需要花那么多呢,再说,各有各的装修法,你现在装修了,让别人买,合适吗?
不解之三:一套33万的经济适用房,却花了19万去装修,有这个必要吗?19万元的装修,连电器都没有,够豪华级别了。笔者以为,购房者若能拿出19万去装修33万的经济适用房,那就不大容易获得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因为经济实力够强嘛。再说,若从适用和经济承受力方面考虑,不一定非要花19万去装修。
不解之四:“你的房子不想要,接受不了可以退。退了明年可以继续抓。这个资格还有”有人这样回答记者。这样回答合适吗,请问,什么叫“接受不了”?别人接受不了的是装修费,而不是经适房,是谁逼得别人无法接受的?别忘了,经适房是享受了国家的优惠政策的,不等同于普通商品房,你愿卖给谁就卖给谁么?别人是通过正规程序摇号得来的资格,怎么能因强加的装修费而放弃呢?别人还可以说你擅自把她的房子装修了呢,没要求你拆除已是网开一面。如果你的装修价不能少,你可以给对方换一套同类的没装修的房子还差不多,怎么能倒过来要别人“必须放弃”呢?
其实,经适房本身体现的就是一种福利,更多地面向低收入家庭。面对一套房子,别人自己简单地装修,也许只要六七万元,为什么偏要给别人花19万装修呢?到底是为了做“样榜”,还是别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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