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平方米房子“被豪宅”
刘小姐2009年在后湖一大型社区买了套37平方米的房子用来作为过渡房,均价7000多元/平方米,总价20多万。她特意询问了朋友,得知90平方米以下的唯一住房,还能享受1%的契税优惠。
最近,刘小姐收房了,办证时却怎么也乐不起来,这么小的房子竟然被房管部门认定为豪宅,要征收3%的高额契税。这意味着要多交几千元契税。
据2008年11月1日起实行的普通住房标准,单价7000元以下才能入列普通住房,刘小姐的房子单价超标,被认定为非普通住宅,也就是俗称“豪宅”。
“三环内绝大多数房价都超过7000元,这就是说,武汉三环内几乎都是豪宅,哪有这样的道理?”刘小姐说,身边几乎所有买房的朋友都“被豪宅”。市房管局统计也印证这一点:目前武汉市中心区住房均价在8000元/平方米左右。
武汉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历程
2008年11月1日起,武汉市再次调整高档房标准。
2008年1月8日,高档房标准提高,别墅、房价超过5700元/平方米或总价超过80万元的商品房,划归高档商品房,其交易契税为4%,比普通商品房高2%。
2004年3月1日起,武汉市别墅、房价超过5500元/平方米或总价超过70万元的商品房,被划归高档商品房,其交易契税为4%,比普通商品房高2%。
普通住房的概念出现于2005年,当年建设部等七部委共同发布《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到普通住房。武汉市则从2004年开始区分普通住房和高档房。
2011年12月1日起,中心城区普通住房再次放宽。
2011年新政标准
2011年12月1日起,中心城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总价不超过140万元(含140万元)。
购房契税
算账
新标准有多优惠?
准备在后湖兴业路一楼盘买套婚房的胡先生,首次购房想买一套8300元/平方米的79平方米两房,以前由于单价超过7000元/平方米,被列入“豪宅”,按照3%征收契税,需缴税19671元。如果在明天以后签订合同,因剔除了单价限制,这套小户型又是唯一住房,且在90平方米以下,仅需承受1%的契税,仅需6557元,比以前少交契税12114元,减少了6成税负。
130多平方米房
少交税两万多元
准备在后湖换套130多平方米房子的陈先生说自己是“双重受益”:按照老标准,他的房8200元/平方米均价,总价超过100万,两条标准都超标,铁定属于豪宅;现在新标准规定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总价低于140万,换房少交2万多元契税。
中心城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小区容积率在1.5(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单价7000元/平方米以下,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含)。反之即为高档住宅。
“被豪宅”有多亏?
>>>算账
徐小姐为上班方便,去年底在中心区买了套小户型,单价12000元/平方米,面积43平方米,总价51.6万元。按“豪宅”标准要负担3%契税,为15480元。而她同学上半年在后湖买套132平方米的三房,均价6980元/平方米,总价92.1万元。由于是超过90平方米的唯一住房,按照1.5%契税交13820元。中心区小户型税负居然高于后湖大户型。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温州网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