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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推出经适房购买资格1500户 入围家庭陆续公示

2011年11月18日 09:28:00 来源:温州都市报 查看评论

  温州市住建委房管局昨天透露,2011年度温州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和鹿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入围资格已产生,共有3471户居民家庭符合条件,其中有303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有441户最低收入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现已进入公示阶段。据了解,今年温州市区推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1500户,鹿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233套。公示一周后,市房管局将于12月份进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摇号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摸文、摇号,摸文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温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满5周年以上,申请家庭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2010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标准31201元的60%即可。

  经济适用住房自2011年3月20日开始申请受理,总申请户数4330户(含2010年已入围购买资格但没有摇中号的599户),经社区、街道初审,民政、房管联合审核,符合条件的有3030户(含2010年复核符合条件的591户)。3030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入围家庭名单已经所在社区街道公示,将于2011年11月21日至28日在温州房管网(http://www.wzfg.com)上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家庭相关情况有异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可向市住建委房管局举报,举报电话:88999107、88999103。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已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人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救助金领取证》的低保无房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鹿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于2011年9月13日开始申请,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有441户家庭,其中20户属优先配租对象,另421户家庭必须参加实物配租资格摸文。441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入围家庭名单今起公示,公示名单刊登在本报今日A12、A13、A14版和温州房管网(http://www.wzfg.com)、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上。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家庭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举报,举报电话:城东房管所88184572城南房管所89611609城西房管所88234912鹿城房管分局88168006。

  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标准为人均收入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以内,即1310元/人·月,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常年开展,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并且人均年收入在15720元以下的居民家庭均可向户口所在社区申请。

[编辑: 姜珂珂]
关键词:经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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