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保障房资格的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供住房证明、户籍证明、家庭状况、收入证明等。由于个人持有住房状况、户籍证明、拥有车辆状况都有明确掌握的途径,因此不会发生问题。而在收入证明上出入就很大,成了资格审查中最大的漏洞。尽管针对申请资格的审查,从社区街道办事处开始层层审核,但现今人们收入途径多,极易隐瞒,相关部门的审核能力也有限,所以针对收入证明的核实也是住房保障部门十分头疼的问题。
目前在申请保障性住房过程中,最容易出问题也最难审查的就是经济收入,由于收入途径多样、用工方式复杂等原因,很多人的具体收入信息无法准确掌握。
法制网记者申东
11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又一名心存侥幸、提供假收入证明想骗取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员被微博曝光,这已是一个月来第二个被微博“揪”出来的骗购者。骗购者焦某为当地一家银行的员工。
在此之前,今年10月23日,银川市市民马某因提供虚假收入证明骗购经济适用房,被取消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据了解,马某为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分行员工。
这两起事件看似毫无关联的骗购经济适用房事件,因骗购者均为银行员工,被银川市的市民联系到一起,并引发热议:是什么原因造成银行员工这个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职业也能申请到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申请过程中还有多少漏洞让心存侥幸者可以钻?
网友开微博举报骗购
10月15日,银川市一名网友通过微博举报同事骗购经济适用房。微博内容是:“我的同事马某现在农行工作,单身,月收入5000元左右,户口还是刚落到银川市的,为什么会被认定为贫困的银川市民,还取得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
这条微博立即引起众多网友的注意,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官方微博当日作出回应,表示欢迎网友的举报监督,并将第一时间公布调查结果。记者专门查阅银川市第五批经济适用房公示名单,马某的名字的确出现在名单之中。
10月20日,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公布初步调查结果,马某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支行,户口落于银川已满两年。但是,在农行兴庆支行出具的收入证明中却发现了问题。在给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中,马某的月收入为1300元,但在调查时向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收入证明中,马某的月收入则达到2800元。
根据《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试行办法》中的规定,申请保障资格的条件之一,就是家庭年收入需低于上年度银川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银川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1.7万元。由于马某是单身,如果按第一次申报的月收入1300元计算,他的年收入为15600元,低于1.7万元。而如果按月收入2800元计算,马某的年收入为33600元,远高于1.7万元。
骗购经济适用房事件被曝光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媒体公布了事件的处理结果。目前,农行宁夏分行已对被举报人马某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3个月绩效工资;收入证明经办人高某被警告处分,并扣发3个月绩效工资;银川市兴庆支行的主要负责人被通报批评和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同时,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已取消马某的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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