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把住房保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完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可持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积达到20%左右。
多位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意见》细化了保障房建设、分配、运营等各个环节,有利于完善全国保障房整体运营机制。《意见》在四季度来临前的节点出台,表明政府对于完成今年及以后的保障房项目建设的决心。更重要的是,这从某种程度上表明了政府要以“市场+保障”双管齐下,解决我国房价上涨过快、部分区域房价泡沫等问题。
有业内人士表示,近几年政策性住房建设规模一直保持着较快速的增长。在政府主导作用下,保障房建设的土地供应和投资规模都有明显的扩大。“在规模增加的同时,出现了工程建设和分配机制等问题,有的问题仍然悬而未决。”《意见》出台表明今后保障房的建设将更加注重质量,表明今后保障房将更加注重管理和运行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因为只有在机制完善的基础上,保障房才能最大化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