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淘房网  >  温州楼市  >  专家观点  > 正文

谁来认定房价控制目标是否“合理”?

2011年03月29日 09:24:59 来源:武汉晨报 查看评论

  全国目前有近40个城市公布了今年的房价调控目标。记者调查发现,已公布的调控目标中未见降字,绝大多数城市将当地房价涨幅定在10%左右。

  新“国八条”要求各城市“合理确定”并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目标是否“合理”,到底由谁说了算?现在看来,好像只有地方政府一锤定音?那么,涨幅最小的兰州自定目标是不超过9%,低于当地预期的GDP增长14%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的指标,而长春市下属的榆树市自定目标是50.5%,有没有问问群众意见?如果现在就按这个目标向社会公布,将来就按这个目标进行考核,岂不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自我要求严格,自加压力,定的增幅较小,最后自己倒霉;自定目标很低,房价大幅攀升,结果却完成任务好。这样的制度只能是老实人吃亏。

  就此想到制定房价控制目标的程序问题。各城市制定和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应该用严格的制度保证目标的科学性,既能具有调控房价的实际效果,又是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叫作“跳起来摘桃子”。这应该包括两方面:一是规定目标的标准要有具体的参照系,例如有专家说要“高于CPI涨幅,低于GDP涨幅”,还有的说“高于CPI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这才是可操作性的指标。二是在程序上规定目标的决定过程。政府提出目标应听取市民意见,并经人大审议,然后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核,要从决策程序上保证目标是否“合理”由群众说了算。即使是已公布的目标,如果群众意见大,上级政府也应推倒重来,要求重新制定目标。(殷国安)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限购 房价 楼市
转发到:温网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评论区

  • 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温州网保持中立。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