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向各辖区内金融机构发文进一步警示内在风险,特别对房地产信用风险做出了更细化的规定,要求各商业银行严防出现“次级房贷”,避免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投资投机领域。
据了解,一纸《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将下发到各家金融机构案头,其中《通知》将房地产信用风险分为三类,即土地储备贷款风险、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个人按揭贷款风险,继续高压监控房地产信用风险。《通知》中重点指出,对于有重大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不得发放新贷款,同时严厉禁止信贷资金用于购地。
针对监管层一直关注的个人购房贷款方面,《通知》再次强调,要继续实施差别化住房政策。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当地银监局要主动开展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防止出现“次级房贷”,避免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投资投机领域。
次级房贷即抵押贷款市场中的次优等抵押贷款,就是银行针对信用记录较差、还款能力较弱的购房者发放的房贷,但这类房贷发放的利率也比一般抵押贷款高。
“过多次级房贷的发放令银行承受较大的信贷风险,此前的全球金融危机其实就是次贷危机,国外商业银行为了快速放贷,降低个人房贷的申请门槛,伴随着失业率的上升,一部分偿还能力较弱的购房者无力还款,久而久之银行难以承担风险而破产,导致金融危机,这也是银监会如此重视房地产信用风险的原因。”分析人士表示。
一旦查实金融机构盲目竞争,甚至通过内外勾结、变相降低贷款标准、打擦边球等途径来规避调控政策的,银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此前,在银监会2011年工作会议上,严防四大风险(即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就是其工作重点。《通知》中,银监会再次强调了四大风险,同时加入了地方融资平台风险及代销保险风险的相应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