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房地产税试点箭在弦上 "累进税率征收"或将实行

2010年10月24日 11:09:39来源:中国经营报责任编辑:应胜培字体:【大】【中】【小】
简介:

  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报至三部委的上海与重庆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是两个不同的方案。而根据目前三部门会签的情况,可能将允许两地以不同的方式,对房产税改革进行试点,这其中就包括房产税是以原值计征还是以评估值计征的核心问题。中国房地产协会会长聂梅生证实了这个说法。

  “采用房产原值和评估值的方式计征,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确实提出了两种不同的方式。”前述消息人士透露。所谓原值计征,即是以购房发票上的房产价值作为基础进行课税,这种方式优点在于易于统计。而评估值计征,可以解决的是升值后的房产价值问题,但是问题在于耗时耗力。

  “只有试行一段时间后,才能更好地总结并推向全国。在推广过程中,各地也会根据情况选择上海、重庆或是国税总局的模式。”聂梅生表示。此前,尹伯钦表示,城镇房产税征收的税基,可以考虑以评估值进行计征,同时采用差别税率。而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税收专家高培勇也曾表示,未来房产税按照评估值也就是市值计征,较为合理。

 

 

评论区

  • 昵称:
  • 验证码:
推荐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