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石家庄近年来不断放宽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界定标准,通过多次上调人均住房面积、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使廉租房的被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被保障户由2003年的31户、2007年的1432户,增加到2009年的2.76万户,与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之初相比,享受保障家庭增加了20倍。
石家庄市充分考虑市场租金不断上涨,对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带来的生活压力,连续两次上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使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助由5.77元提高到8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助由4.17元提高到6.8元,大大提高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能力,缓解了房屋租金上涨给他们带来经济压力。这个市规定,今后,廉租房保障户界定收入标准将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每年进行调整,补贴标准也将根据房屋租赁市场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石家庄市既有的经济适用房为房管局成立的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事实证明,政府搞房地产开发欠专业,问题多。为了规避这些问题,石家庄市将通过购买、租赁、配建、集中新建等多种渠道加大廉租住房筹集力度,扩大建设规模,并从土地供应、设施配套、资金等方面给予全方位保障,以最大限度提高廉租房实物配租比例和保障能力。这个市规定,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 配建 廉租 住房 比例 不低 于5%;每年都要提供80亩土地,用于建设廉租住房;对集中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基金;对集中新建廉租房项目周边配套设施,政府统筹安排、统一规划和建设;对集中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廉租住房管理机构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的,免收入契税。
据介绍,2009年,石家庄市通过配建、购买和租赁等方式,共筹集廉租住房5500套,使实物配租家庭达到应保障户数的25%。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住房建设与保障规划,从2008年至2012年,这个市将建设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1 .3万套,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