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江苏省24条楼市调控细则出炉。这份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监察厅、物价局四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简称《通知》)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有所细化。
《通知》指出,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城市,将进行通报、约谈直至追究责任。各级政府应结合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实际,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国际金融报》 (2010-10-13第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