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抗虚高的房价,北京的合作建房可以说是此起彼伏,发起人屡败屡战,至今仍无成功案例。近日,北京又推出了合作建别墅的项目。这与以往合作建房打出的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的口号大相径庭,因而也就产生了许多悬疑。为此,记者独家专访了该项目的参与人、北京合作建房的“先驱”之一孟宪生。
是不是开发商的“托”?
开发商急于脱手,自然会让价,但到底值不值,加入者自然会根据这个别墅的地段和建筑情况进行比较。
记者:前段时间曾有统计资料显示,北京的众多别墅项目出现了滞销。有人说,你们现在这个合作建别墅项目是开发商建的别墅卖不出去,由于合作建房的声誉较好,故打着合作建房的形式以吸引购房者、帮开发商卖别墅,这个说法有没有道理?
孟宪生:(气愤)这是毫无根据的猜测,这个别墅项目只有二十多户,是个半拉子工程不假,但不能因为它是烂尾楼工程就说它是帮开发商卖别墅。如果这么说,深圳个人合作建房组织的行为也是在帮开发商卖楼,温州合作建房也是帮开发商的忙?因为深圳个人合作建房组织拿下的两栋宿舍楼同样是烂尾楼项目,温州合作建房者拿地成功也是与开发商合作搞的。于凌罡(北京合作建房另一发起人)在多次拿地失败后,也有与开发商合作拿地的打算。
记者:于凌罡认为你们这个项目只是300万元加在一起买别墅,不算是合作建房。为什么不买块地自己建,却要买烂尾楼工程,引发别人的猜疑?
孟宪生:众所周知,北京建设用地不好拿,北京有3000多家房地产公司,有活儿干的也就300多家,基本上是10家房地产商平均只有一家能够拿到地。由于合作建房这种模式是新事物,管理机制还不健全,政府在这方面自然存在诸多顾虑,拿地困难是可想而知的。而买半拉子工程能省去拿地的许多麻烦,不失为一个捷径。人们之所以想到要合作建房,是因为市场房价太高,但又想住上相对便宜的房子。只要是通过这种形式买的别墅比市场上买的性价比高,这个目的就达到了。再说了,如果开发商不缺资金而且很好卖,人家凭什么要卖给你呢?“白猫黑猫,能捉到老鼠就是好猫”,管它是买地新建还是半拉子工程呢?只要能让参与者划算就行。
记者:凭什么说加入你们这个组织买的别墅就一定会比市场上便宜呢?
孟宪生:开发商把别墅修好了自己卖,卖就要做广告、就要雇人,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开发商自然会把这部分支出加到房价上,而通过合作买别墅至少可以省下这部分钱。还有,开发商急于脱手,自然会让价,但到底值不值,加入者自然会根据这个别墅的地段和建筑情况进行比较。我没有为此项目说好话的必要,我并不是发起人,只是该项目的律师(记者从网上看到,该项目的发起人为“暂时匿名”)。
违背合作建房的初衷?
不能说我们的做法违背了合作建房的初衷,持这种观点的人是没有弄清楚“合作”的概念。合作是相对于企业行为的一种经济模式,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经相当成熟。
记者:于凌罡提的口号是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也是,合作建房是针对城市的白领打工族推出的项目,而你好像在密云搞了个合作建老年公寓项目,现在又当上了合作建别墅的律师。有人说,你们的做法背离了合作建房的初衷,你与于凌罡分道扬镳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孟宪生:不能说我们的做法违背了合作建房的初衷,持这种观点的人是没有弄清楚“合作”的概念。合作是相对于企业行为的一种经济模式,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经相当成熟。除了合作建房外,还有“合作超市”、“合作幼儿园”等等,合作建房是在房地产领域,相对于开发商行为的一种经济模式。参加合作建房者既可以是城市中低收入的打工白领,当然也可以是老年人,还可以是富人。
如果发起人选择城市中低收入白领作为合作建房的发展对象,当然在市区建房就比较合适了,在市区上班的人大多不可能跑到偏远的郊区去住。因为,住郊区每天往返费时费力,且交通成本也受不了。而如果发起人选择老年人作为合作建房的对象,自然是环境优美的郊区较合适,老年人不需要上班,郊区环境又优美、适合颐养天年,而且房价也相对便宜。密云那个老年社区合作项目,就是出于此目的(此项目正在与对方谈地块)。而如果发起人选择有钱的富人作为合作者,自然建价格较贵的别墅较合适,所谓的富人只是相对于中低收入者而言的,大多数富人并不是钱多得不知怎么花,他们同样希望买的别墅便宜点。因此,他们同样需要通过“合作”来对抗强大的房地产商高昂的房价。我们推出的合作建别墅项目,严格来说应该是合作别墅俱乐部,其响应者很多,就是个很好的证明。
当然,同一个合作项目参加者一般都是相同经济层次的人,这不需要发起者选择,其是自然形成的。
你还问到我与于凌罡分道扬镳的原因是吧?说到这里,其实我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我与于凌罡产生分歧主要是因为他强调的是个人资金的安全,而我强调的则是项目资金的安全。比如说,参与他的合作建房项目,参与者的钱存在个人账户上,除了买地前一个星期冻结之外随时都可以取走。这就存在一个很大问题,发起人费了很大力气,但到了买地的关键时刻账上有可能会没钱。
记者:为什么叫别墅俱乐部,其与于凌罡倡导的合作建房有什么不同?
孟宪生:合作建房分为三种形式,一种是合作社形式,就是于凌罡倡导的那种模式,深圳、温州的合作建房都属于这种模式;另一种是俱乐部形式,目前我们推出的合作建别墅就是这种形式;第三种是合作信托建房的模式。目前,在国内尚没有成功的案例,也没有人倡导。
记者:这三种模式有什么区别?
孟宪生:合作社形式的合作建房,适合于参与人众多的合作项目。由于参与的人众多,意见也就很多,故组织的模式近似于西方议会决策的模式,每一项决定都用举手或投票的方式表决,少数服从多数。俱乐部合作建房适合参与人不是太多且有共同兴趣、爱好的人合作在一起搞的合作房产项目。而合作信托建房,则是指参与者建房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投资。
顺便告知一声,再过两个月我还会在北京石景山区发起一个合作建房项目。
合作建房会蹈合作造林覆辙?
合作建房是否会发展成骗局?这也许是政府最担心的问题。这也可能正是政府不让合作建房组织轻易拿到地的根本原因。
记者:于凌罡发起合作建房的口号是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你发起合作建房的目的是什么?
孟宪生:我的目的是推动合作经济这种经济模式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各省市目前几乎都在发起合作建房,但只有温州与开发商合作才拿到了地,要是不与开发商合作,单凭合作建房组织估计是拿不下来地的。深圳合作建房买的也是个烂尾楼。
合作建房举步维艰,其根本目的是合作建房制度不完善、政府存在顾虑。只有合作经济模式在中国有了发展,合作建房也才能得到真正发展,束缚它的一些瓶颈才能突破,合作建房才能与开发商站在同一平台上拿地,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的愿望才能够实现。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与于凌罡所倡导的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的出发点是一致的,只不过实现的途径不同罢了。他是直碰硬撞,而我走的则是迂回之路。
记者:您所说的合作经济模式与计划经济时代的各种合作社是不是一样的?
孟宪生:从理论上讲是一样的,但实质上却不一样。计划经济时期的合作社,参与者被虚化了,实质上成了一种集体经济,比如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从理论上讲,这些合作社是由农民共同组成的,但农民既没有参与管理也没有得到合作收益,参与者是谁都找不到。而我们推出的这种合作社是实的,是由实实在在的合作者共同组成的,他们不但参与管理,而且能够从合作中真正受益。
记者:合作经济这种经济模式,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为依托?
孟宪生:目前还没有,按照通行的法规准则,法律非禁止的即可为。
记者:合作建房使我联想起了合作造林,合作造林几乎都成为了骗局,他们打着有高额收益的旗号让参与者上当。刚刚查处的亿霖公司使两万人上当受骗,涉案资金高达16亿元,社会危害之大让人触目惊心。合作建房会不会……?
孟宪生:你是说“会不会也成骗局”是吧?这也许是政府最担心的问题,也正是政府不让合作建房组织轻易拿到地的根本原因。任何新生事物在没有一套完整法规约束的情况下,肯定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中国刚刚改革开放时,由于对企业没有一套完整的约束机制,不同样是假冒伪劣盛行、企业诚信度差吗?现在怎样,这些问题不都正在得到解决吗?
对待合作建房,一开始政府就放开来让干,是不现实的,因为已有合作造林这个前车之鉴。合作造林,就是由于还没有弄清楚其是一种金融投资的实质,还没有一套相关的机制对其行为进行约束的情况下,就大量放开,结果才不可收拾的。
但我们因为怕合作建房走合作造林的老路,就不让干了,这也是不行的,它会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的房地业利润高、房价虚高、调控失灵,百姓呼声很高,这是众所周知的。让合作建房来对抗当前这种虚高的房价,定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谨慎对待是必要的。
记者:您认为应该如何谨慎对待合作建房?
孟宪生:我认为,政府应该在房价较高的城市搞上几个“试验田”,在实践的基础上,根据合作建房出现的问题制定出相关的法规,然后再逐步推广。现在我们国家对合作建房采取的是一种静观其变的态度,任其自生自灭,这对于有志于真正推动合作建房的发起人来说,付出了很多汗水和心血,但终因得不到政府支持、拿不到地而难以成功。而对于想借合作建房达到不可告人目的的人来说,则有了可乘之机。随着《物权法》的生效,合作建房的春天会很快到来的。
-声音
没有了合作建房最根本的以合作求“平价”的根基,合作就失去了意义。
合作建房不是贴牌生意
●东海
阳光明媚的四月天,合作建房又热闹了起来,原因是有人要合作建别墅。这就像本来是要用小石子打个水花,但却抱着块大石头扔进水里一样,一时间不仅水浪四起,弄不好还会溅自己一身水。
“另类合作建房”的项目是一个暂未封顶的20套在建独栋别墅。尽管据称已经有8个人报名加入,但以其每套300万元的价格来看,怎么看怎么不像“合作建房”。
国人中有一部分人好跟风,什么热就跟什么。跟不要紧,只是不要跟走了样。比如前一阶段轰轰烈烈的“换客”,本来是一个以人际诚信为纽带进行的互换交流活动,却生生被一个号称要跟着洋人完成“中国版”别针换别墅的所谓“超女”给搞乱了。弄到最后,此女倒是出名了,但却将“换客”的名声搅浑了,在中国还没有来得及生根发芽的一个好端端的概念就这样被“贴牌”毁掉了。
合作建房好像也未能幸免。自从房价“坐”上火箭,一天一个高度向上升时,一些无房者不甘心任房地产商宰割,于是发起了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本意就是欲过滤掉被房地产商榨取的垄断利润,还工薪草民们一个居者有其屋的权利。所以,合作建房,顾名思义,其目的首先是追求合理的价格,其次才是动词“建”,就是需要有建的过程,最后才是方式——合作。这三要素,至少从字面上应该是缺一不可的。否则,对不起,请别贴合作建房的牌子。
然而,跟风还是不可避免的,这就像茄子畅销了,西红柿愣说自己也是茄子一样。先是深圳“联合竞买”被冠以了合作建房的名义,后来,大家细读才发现这是凑起钱来拍卖,就像凑份子合买彩票一样,好像缺了“建”这个要件。再后来,北京要合作建设老年“退休社区”,而其计划房价竟然比同地段的其他商品房价还要高。显然,这与合作建房的要件又远了不少。这位律师认为,合作的是生活方式,而不是价格。这一点颇像此次合作建别墅,也打着“看重居住氛围和管理模式”的旗号。这两次所谓的合作建房,在笔者看来,卖点只是典型的“合作生活方式”,而没有了合作建房最根本的以合作求“平价”的根基。如果没了根基就追求合作,是否有缘木求鱼的感觉?照此逻辑,是不是可以说任何一栋建筑物都是合作建房——从平房到小楼,从体育场到故宫,谁一个人能完成建房的全过程,不都是“合作”建房吗?
媒体曾披露过一家造假酒的作坊,那里有各种流行的牌子,谁的好卖就贴谁的牌子。仔细端详,好像合作建房也有进入这种怪圈的端倪。真正的合作建房屡败屡战、屡遭打击,而贴牌的“合作建房”却沾光出了风头,紧跟着媒体的焦点潮流。但风光的背后,笔者却觉得不那么踏实,就像贴牌生意一样,结果只有两种——要么这个牌子名声越来越大,真的假的生意都做火了;要么就是这牌子被假货所累,最终连真李逵也被人所不齿,就像“换客”的遭遇一样。
打着合作建房“贴牌”主意的人们,最好悠着点儿,否则就像是假鞋拖累了温州制鞋企业、假球伤及了中国足球、动车组搞乱了“提速不提价”一样,最终可能连可贴的牌子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