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日前完成的一项全市住宅状况调查显示,该市常住人口人均住房面积已达29.6平方米,住房水平高于全国人均标准。
在深圳常住人口中,90%户籍人口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据统计,深圳市户籍城市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约为32.2平方米,高于上海人均28平方米、北京人均26平方米的户籍人口住房标准,接近于新加坡人均33平方米的住房水平。
据统计,至2005年年底,深圳全市住房建筑总面积已达到2.45亿平方米。按全市827.75万常住人口计算,深圳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9.6平方米,住房水平高于全国人均26平方米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