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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租真要交税了

2006年12月15日 09:47:28来源:温州网_温州商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出租、转租要交税

  据市地税局提供的文件显示,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或者获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以及承租人将租入房产再出租的转租行为,都将要交税。

  同时,该办法还在减免规定以及个人房产出租应税行为等方面进行了明确。除夫妻、直系三代内的亲属之外,其他利用个人自有房产从事个体经营,实际经营者非房屋产权人,均视同房产出租,都在应税范围内。比如,叔叔把房子借给侄儿开店,也得交税。

  此外,该办法还规定房产承租人有协助税务部门的义务。其明确了房产所有权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使用人或房产代管人缴纳相关税费。承租人应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供房产所有权人(使用人或房产代管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租赁合同等,并要协助税务部门与房产所有权人取得联系。如不能提供上述情况或提供情况不实,造成税务部门与房产所有权人无法取得联系的,将由承租人代缴相关税费。

  住宅出租要交9%的税

  据市地税局鹿城分局综合业务一科科长林戈介绍,根据省出台的办法,明确了可采用综合税费征收率征税。在该税种中,我国公民个人出租房产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如果是住宅出租,其将要缴纳4%的房产税及其他、3%的营业税和2%的个人所得税,这样,其总共就要缴纳出租收入约9%的税金;而如果是商业用房,其就要缴纳12%的房产税及其他、5.6%的营业税和2%的个人所得税,这样其总共约需缴纳19%的税收。

  同时,该办法规定对转租房产取得的收入不征房产税;对个人出租房产取得收入低于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对个人住房用于出租行为和个人非居住用房出租用于居住行为的,减征营业税、房产税;对个人非居住用房出租用于经营行为或外籍个人出租房产行为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酌情减免房产税。

  税收缴纳以申报为主

  据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出租房产的税收征收,将采用按实征收、核定征收两种方式。税收缴纳以申报为主。

  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房产出租人(或承租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申报的;房产所有权人将自有房产以无偿使用的名义交给其他个人或单位用于居住或从事生产经营,实际收取租金或实物等其他经济利益的;未按规定提供纳税资料的,将根据我市房产租赁市场价格核定征收。

  对市场影响不会很大

  记者从税务部门以及相关中介了解到,目前我省私房出租只有杭州的部分地区实行了这一政策,目前到税务部门来缴税的,基本上以商业用房为主。由于具体的实施方案还没有出台,目前,大部分房东还在观望中。

  海螺置业总经理马集旺认为,市区租赁市场租售比过低,总价100万元的房子,月租金也就在1000多元,其要缴纳的税金也就在90元左右,这样的市场,即使该办法实施后,其影响也不会很大,如果租金上涨也仅在很小的幅度。同时,马也表示,尽管目前不少商业用房租赁协议中都约定纳税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进行协商,但最后很有可能全部转嫁到承租人头上。今后,该办法实施后,商业用房目前的情况极有可能出现在住房出租上。商报记者冯章国

  -相关链接

  发生房屋租赁行为的纳税人尚未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均应在发生应税行为或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后30日内,持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或契证、房产租赁合同(协议)、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向房产坐落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填报《个人房产出租情况登记表》。

  商业用房出租后,业主要交税,目前已被常人所知,但居住的房子出租要交税,这可是头一回听说。这不,日前省地税局下发的《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已对这方面作了规定,这意味着房子出租不要交税的局面,将成为历史。目前,市地税局已开始前期调研工作,待正式的实施方案出台后,再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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