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本可使用50-100年的建筑,却因种种原因被“一拆了之”或“一炸了之”,导致“报废期”大大提前。针对此种行径,专家提出,建筑“短命”现象,不但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更对人类生存环境构成威胁。
为给青岛火车站改造让路,才建15年的青岛铁道大厦将于近日实施爆破。
(资料图)
大酒店提前“报废”
5天前,随着一声巨响,山东省青岛市总高度62米、19层高的青岛大酒店,在3秒钟内倒塌。据介绍,旧楼拆除后将在这里建造3栋总面积8万平方米的商务写字楼。而这个大酒店,是上世纪80年代的建筑,楼体使用的全部是钢筋混凝土。原本可以继续使用的建筑就此拆毁,委实令人惋惜。
据了解,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00年。然而,我国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有相当大的距离。
民用住宅的寿命也不长,处于露天环境下的桥梁耐久性更加令人担忧。目前在役的混凝土桥梁出现钢筋锈蚀、混凝土开裂的现象普遍。国内最早建成的北京西直门立交桥因质量问题被迫拆除,使用期不到19年。天津中环路上的众多立交桥,在运行十余年后,陆续进行大修或部分更换。
对此,我国著名土木工程专家、工程院院士陈肇元十分担忧:建筑“短命”现象的后果相当严重,不仅造成社会资源巨大浪费,更对人类生存环境构成威胁。
建筑“短命”原因何在
针对我国建筑提前“报废”现象,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张廷钰认为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点:
各种原因导致的建筑质量问题。房屋作为一件成品,在建设过程中,涉及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监理以及人防、卫生等相关部门,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把关不严或者敷衍了事,整个建筑的质量就难以保证。
——开发商人为制造的建筑质量问题。很多情况下,即使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开发商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会人为制造建筑质量问题。比如,开发商要开发一片小区,在其范围内有一座30年左右的建筑物还在使用,他会找借口“这个房子地基不牢、墙体开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然后向使用者和有关管理部门游说,挖空心思将旧建筑拆除取得土地开发权。
——城市的规划设计改变所致。由于城市建设者的眼光问题或受当时历史条件所限,20年前的城市规划与今天大相径庭。
根治建筑“短命”现象
陈肇元说,建筑“短命”现象与科学发展观背离,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资源有限不容挥霍。尽管我国今天的建设规模还未达到高峰,可是烧制水泥用的优质矿料已感短缺,配制混凝土的砂石在许多地方已十分紧张。一些地区开采砂石已经严重毁损河床、破坏植被。面对今后每年将要消耗的大量混凝土,按照传统的取用方法恐怕将难以为继,因此,要尽快研究解决办法。
黑龙江省社科院社会所研究员董鸿扬认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建筑“短命”问题,与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甚至不作为息息相关。因此,根治建筑“短命”需要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各环节加强监管,将过去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的管理方式,逐步过渡到严格依靠法规进行管理的方式。
“除转变监管方式外,要采取措施对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管理。”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李文芳告诉记者,从规划阶段,就要求有关部门从其科学性和前瞻性上下功夫,使其符合所在地域的整体发展需要。在建设施工阶段,要对施工企业采取全方位的制约机制,除了政府管理部门的制约以外,还要有工程保险单位、银行、新闻舆论、工会、法律等各方面的有效约束。同时提高从事建设单位的准入门槛,建立有序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同时,由政府监督对建筑领域的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质量意识教育。
除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以确保建筑质量外,更要在其建成后搞好质量验收,并对其后期维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这样,才可能杜绝建筑“短命”现象的发生。
《市场报》 ( 2006-11-06第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