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寓租金涨幅赶不上房价涨幅

2006年10月06日 11:41:19来源:南方日报 张睿 责任编辑:李荣字体:【大】【中】【小】
简介:

  购房时须留意公寓“身份”

  除了投资回报外,买家还必须注意另外一个问题:由于目前国家对“公寓”这种物业还没有明确的界定,而目前公寓楼盘所在的地块的土地性质也是五花八门,因此,买家必须看清楼盘预售许可证上标注的“用地性质”,以免遭受损失。

  据了解,在广州楼市中,公寓类物业的“用地性质”既有住宅(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70年)、酒店或旅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甚至是写字楼(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其中,土地使用性质为“酒店”、“旅业”或“写字楼”的,可拿房产证办理工商登记,可租给开办公司的客户,但土地使用性质为“住宅”的,就只能作居住物业。因此,专家提醒买家注意:看清用地性质,才能确定目标客户以及投资回报。

 

 

网友评论

  • 昵称:
  • 验证码:
推荐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