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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房企经理伪造批文骗走老总两千万

2006年09月12日 09:09:37来源:信息时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2000年初,刘先生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增城的梁×堃,一番交谈之后,梁得知刘先生迫切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方面的业务,立即说他可以帮忙办理建设用地,并声称他手上有数千亩土地,可以出让部分给刘使用。经过商讨后,梁某同意为刘代办位于增城市荔城镇金竹岗、面积约280亩的用地,每亩价格是3.6万元,总款项是850万元,梁某负责国土局测量队出图费及技术处理费用等全部费用。之后,梁某以各种理由从刘先生处提取了2000多万元。

  一段时间后,刘先生发现土地迟迟没有批下来,便到规划局咨询,一问才知道,梁某声称给他代办的那块土地根本就不存在,方知自己受骗了,随后向警方报案。记者看到梁某提供给刘先生的收据,上面的款项已超过2000万元。

  骗局错漏百出

  疑点1 2000年才相识,梁某提供的用地申请表时间是1993年

  刘先生说:“当初梁是拿了增城城市规划局建设规划许可证来见我的。”从刘先生提供的材料和文件中,记者看到一份代办《建设用地批准书》协议书。该协议书称,作为乙方的增城市穗联房地产经贸公司代甲方办理坐落在增城市荔城镇金竹岗的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面积约为280亩,并约定了付款方式等。记者在乙方梁某提供的用地申请表上看到,申请表上的时间是1993年11月21日。同时,记者还发现增城县计划委员会文件上,针对该县正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关于要求建设商住用房的报告批复上,时间也是1993年。让人疑惑的是,刘先生称他是2000年初才认识梁某的。

  疑点2 1998年才成立公司,计委1993年就批复其用地?

  记者仔细翻阅了刘先生提供的材料,发现梁提供给刘的两个增城县计委的文件中,两次抬头都写着“正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时间也是1993年。

  但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公司是在1998年才成立的,“难道梁某如此具有预见性,能先知先觉知道我会成立公司?”说到这,刘先生掩盖不住心中的愤气。

  记者在查阅这些材料中,发现有增城县计委的4个文件,分别是增计字(1993)464号,465号、466号、467号,这些文件是以批复的形式出现且都是单独给增城县正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的,4个文件的落款时间都是1993年12月25日。

  疑点3增城计委多次给一家私人公司发文件?

  另外还有两个增城市计委文件,一是增计字(1994)031号和033号,两个文件落款同是1994年1月10日,是关于要求建设商业住房用地立项的批复,并且同样也都是专门发给增城正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的。

  增城市规划局工作人员说,这些文件证实确是假的,“政府部门不会专门向一家私人公司发文件。”“但正是这些假文件和伪造的规划证书骗取了真的建设用地书,”刘先生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他们接案后经过多方调查发现除建设用地书外,其它的相关证件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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