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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暴富 为何不征暴利税

2006年04月18日 08:44:01来源:每日经济新闻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朱卫东[2006-04-17]

  近日,政府决定从今年3月26号起,对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大石油集团公司销售国产原油所得收入征收特别收益金,以促进公平竞争,调节石油上游企业的暴利。石油行业的暴利,很大程度上来自国有垄断企业对石油资源的垄断。

  与此相类似,房地产的暴利,很大程度上来自土地这种垄断资源的低价,其暴利大量落入私人腰包,严重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属于典型的以公众资源来攫取暴利的行业。据笔者之见,房地产行业相关环节应同样征收特别收益金以平衡暴利。

  房地产商通过政府垄断之手获得有限的土地来开发经营,如果再以过高的房价限制大部分人的居住权利,满足少数有钱人的需要,来实现房地产业的暴利,这显然是一种缺乏公平性的牟利行为。

  在大多数居民的基本居住要求尚未满足前,应该限制房产市场的投资行为,当然更要杜绝投机。而一户多房者也占了无房者的土地资源,推高了房价,侵害了无房者的利益,为房产商的暴利做出了贡献。

  其次,房地产商还利用预售制,通过银行贷款来囤积居奇,从而达到炒高房价的目的。房地产商的按揭贷款大部分来自国有商业银行。去年底国家统计数据显示,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14亿平方米,空置率高达26%,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10%警戒线,有关部门甚至将房地产列入产能过剩行业名单。

  由于利用银行贷款,空置率提高并不影响开发商资金周转,却直接减少了房屋供给,提高了房价。这就意味着房地产商是用全体民众的资金资源在炒高房价,并从中获取暴利。

  再次,政府权力资源是房地产商获取暴利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政府权力资源则是典型的公共资源,本应为多数居民服务。但由于地方政府的任期目标具有短期性特征,追求任内GDP增长几乎成为各地政府普遍的做法。

  正如《中国青年报》一篇文章所讲,“房产商的一夜暴富,往往是建立在对普通民众劳动积累的不道德侵占基础上。”对于这种明显利用公众资源来获取暴利的垄断性行业,政府没有采取征收暴利税等方式来进行调节。此次消费税调整也未将豪宅、高档家具、高级娱乐列入其中,实乃一大遗憾。

  为何房地产商能坐拥暴利高枕无忧?无非是由于共同的利益结成了不易化解的联盟。地方政府已经患上了房地产业依赖症,没有房地产业的拉动,他们几乎不可能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有所作为。若不彻底改变原有的政绩考核方式,不对地方政府权力进行有效约束,地方政府不可能理性地去挤房价泡沫。

  而由于大量贷款已经集中于房地产,如果房价下跌,银行的贷款损失将非常巨大,银行也为房地产业所挟持,深陷其中而不可自拔。

  中央政府确实也已陷入两难,由于房地产与其他产业关联性较大,国有银行和地方政府也介入较深,如果贸然让房价大跌,势必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冲击,如果听任房价上涨,又会导致多数民众的不满。

  不过,在大量增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供应的同时,如果通过暴利税来适当抑制房地产商的涨价冲动,应该不会对经济形成过大的冲击,反而有利于房价缓慢地向理性回归。摘自《财经时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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