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杜拉斯说:“当你爱上我,就进入了自己。”
这的确是警言警句。2005年,我的似是而非的爱情以这一发现而告终——我和他是那样相似,同样被动且不善表达。原来,人们爱上的只是另一个自己而已。物伤其类。
一年的暗战,感情投资在不知不觉中行云流水,却一直在交割与不交割、摊牌与不摊牌之中摇摆,终于错过了近水楼台的机会。当自己在后知后觉中醒悟时,斯人已被对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掳去。
当你在过江之鲫般的相遇中,有一个人让你无法无动于衷,那就不要再盘整等待,该出手时就出手,久盘必跌—这是我“事后诸葛亮”的感慨。爱情,也是投资,在这个市场上同样危机四伏、充满竞争,靠眼光,也靠机遇,还要愿赌服输。
人常说“情场失意,赌场得意。”这也是本人在2005年度的另一重大发现:原来住宅真的可以当作投资品。看来我的确属于后知后觉型的“人才”。
去年,我的母亲毅然卖了二线城市市中心的新房,赚的钱兑换成了北京东部郊区的大新居,还略富余。其实活了大半辈子,她老人家促成的第一次投机纯属偶然,母亲的出发点仅仅只是为了离女儿近一点,这是很平常的心态。
其实老人家的这一行为意识可以说是很超前、很“美国”的,尤其是对于乡土情结浓厚的中国老人而言。据说,美国人一辈子平均搬4次家,多的能达到10次以上。如果运气好,买房子若干年后碰上房产涨价,你还可以卖了再买,买了再卖,使房子越住越大。所以美国人有句俗话叫:做今天的工作,用明天的钱,还昨天的债。当然这种迁移,往往是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此岸到彼岸。
实在很佩服母亲的勇气,我也开始盘算明年择良机抛掉已升值的小巢,换个“宽house”。事实看来,市场永远是有机会的,不过这种投资与爱情投资一样,靠眼光、靠机遇。人生不同阶段给自己不同的选择,亦可带来意料之外的惊喜。但前提是无论涨跌,都要有颗平常心。不过,这次偶然事件倒给了我一个课题去思考:如果你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而不是出租,那你到底是在投资还是在消费?
在我看来,这仍然是在投资。不动产天生具有你所察觉不到的升值潜力,消费成分远比我们想象的要低。真正可以消费的部分,对你来说“日仅一室,夜仅一榻”。这虽然不是最好的投资,但你也没有其他选择,你必须购入这栋住宅的其他部分,然后与你的家人、你的猫和龟背竹,共同“消费”你们的生活空间。
至于“花明天的钱”即按揭贷款。一般来说,我们用别人的钱进行消费的时候,感觉会更好一些;但如果用别人的钱进行投资,我们可能会有某种不快的感觉。住宅贷款在全世界都是一样的,它是以“合伙人”的形式所体现的投资。住宅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完全没有替代品。住宅在投资与消费的转化空间之内,没有任何其他商品可以完全替代其价值。
有人说,“按揭”就是将你按住,从你身上揭下一层皮来。我想这话只对了一半,按揭或许把商业银行也“按住”了,因为商业银行也承受着巨额坏账损失的风险。所以,按揭最终将从谁的身上揭下一层皮,现在下结论,恐怕还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