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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产值和税收仍有差距 06年土地财富如何回流

2006年01月16日 13:58:34来源:经济观察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时针走到了2006的节点。一个当代中国版本的罗宾逊故事,正在加快其情节的铺陈速度。在税收等宏观政策的调节下,那些多年来享受了中国城市化带来的种种福泽的既得利益群体,将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力度更大的支持。

  这些从城市化中获益的群体,有赚得盆满钵满的房地产开发商,有通过土地出让获得大笔收益的地方政府,也有免费享用城市公共资源的普通居民。在经历了长达50年的城乡差距扩大阶段后,“城市反哺农村”的转折来临了。

  明朗化的形势

  “建国以来,农民一直扮演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建设的代价承担者的角色,现在该是休养生息的时候了。2003年下半年以来的宏观调控,除了解决经济的短期繁荣与长期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外,客观上也在形成了一次财富的再分配过程。”

  对那些城市化的受益者来说,已经过去的2004、2005年仿佛是一个预告片,启动项目和资金时那种所向披靡的快感好景不再,土地和信贷闸门骤然收紧,针对投机的税收等政策开始小试牛刀。

  在1月8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里,国税总局局长谢旭人特别将“加大了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税收调控力度”作为2005年的重要工作成绩之一。刚刚过去的2005年,全国税收收入达到30866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比上年增长20%,增收5148亿元——这一数据的背景是农业税的大幅减免。其中,第三产业当中的建筑安装业、房屋销售、旅游等行业是重要的税收增长贡献因素,如去年城镇商品房的销售比前年增长了将近32%,带动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增长。

  对于承担改革代价的8亿农民,过去的两年恰是另一番景象。2005年,全国的牧业税和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免征;28个省份已免征农业税,其余3个省也有210个县(市)免征农业税,总共有800亿元原本要上交到省级财政的税收留在了农民的口袋中。2005年,仅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就超过3000亿元。

  这样的情节在刚刚拉开帷幕的2006年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2005年12月19日,财政部表示2006年将加大财政支持“三农”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将全面彻底取消农业税,同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并加强“三补贴”政策。

  在房地产业,土地征用标准将进一步规范化,耕地保护的执行力度进一步体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则将根据广东试点的实行情况决定推进速度。

  而“富人”们恐怕要从口袋里掏出更多的钱来。新年伊始,各类和房地产业有关的税种开征消息不绝于耳。140平米以上的住宅将预征土地增值税;地下建筑将收取房产税;二手房交易个税将从广州打头炮,推向全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将进行修改,提高征税标准;150平米以上的豪宅,可能开征消费税……

  除了新税种的开征以外,对房地产业税收缴纳情况的征管也不会放松。从1月8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房地产业列为今年纳税征管专项检查的8大行业之首。

  “房地产业产值和税收之间还是有差距。房产价格在上涨过程中实现了暴利,但税收并未体现同样的上涨幅度。”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房地产业的税收贡献度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有较大的增长空间。以北京为例,1月6日,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苏文权宣布,去年该市房地产业缴纳地方税收160.8亿元,首次超过服务业成为该局税收第一大行业;同时,去年全市累计查补、入库各类税款9.6亿元,其中房地产业就查补、入库税款5.6亿元,居漏税榜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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