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06年北京楼市6大新规 仍要稳定房价打击炒房

2006年01月06日 16:22:05来源:北京晨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记者从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新系统从去年7月开始试运行至今,全市有630多家开发企业完成了注册。市建委管理人员、区县管理部门、开发企业中,拥有权限的操作员已达到990多个。系统运行过程中经过了一次调整后运行情况良好。目前,众多业主正在通过市建委网站的在线咨询栏目,了解和熟悉系统的使用方法。

  声音

  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助理付平说,新的管理方法能够保证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公开透明,今后将不会出现开发企业代收资金后长期不上缴的情况出现。业主只需向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到所在区的统一代码,登录北京建设网首页右下角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就能随时查阅小区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

  市建委还规定,对于未及时进行新系统用户注册、项目登记及楼盘造册,影响业主交纳和使用维修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将受到严肃处理。

  背景

  根据北京市建委的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须进入新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平台办公,进行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业主委员会开户后维修资金的划转、分摊、支取、续筹、变更、过户、注销、查询等业务。业主可随时上网查询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去向。(晨报记者杨舒萌)

  5、面积超标缴土地增值税

  观察

  早在1994年,我国就颁布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开发商建造普通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开发成本及税费)20%的,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去年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出台557号文件,规定今年起,即使是普通商品住房,对于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标准的,同样也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举例说,今年开发商出售或预售一套15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按单价6000元计算,即使增值不超过20%,也必须要缴纳6000元的土地增值税。

  新规实施了几天,业内反响如何?有开发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因为征收额度较低,所以对是否建大户型影响并不大。“不过,加上先前已有的面积超标的普通住宅再上市缴税规定的影响,今后140平方米可能会成为一个面积空当儿。也就是说,要么建小于140平方米的房子,要么就大大超出这个面积。”

  声音

  虽然这项税收政策针对的是开发商,但不少购房人还是有所担心。“开发商的这部分损失,估计还会通过房价转嫁到买房人的头上。土地增值税由买房人来负担,也就在所难免。”

  背景

  北京市地税局557号文件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预售的商品住房,自2006年1月1日以后发生预缴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凡单栋号内户平均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以上的,一律按0.5%的预征率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14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予预征土地增值税。晨报记者杨舒萌

  6、商品住宅节能公示

  观察

  1月2日,记者走访了朝阳、海淀的部分楼盘。在金都杭城和当代MOMA等项目的售楼处记者发现,醒目位置处悬挂了项目的节能措施信息,不少人正在细读。售楼人员表示,“这对注重节能的开发商来说是利好,在向消费者宣传节能意识的同时,也能更好地展示项目的品质。”

  但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真正做到“在醒目位置节能公示”的项目并不多。有的售楼人员表示还不知道这项规定,有的则称“公示只是做样子,关键还要看房子本身”。

  声音

  大多数购房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注节能非常必要。“不节能就谈不上好品质,更何况节能房将直接带来居住成本的降低。”不过,也有人表示担忧。“一是怕节能会成为表面文章,二是担心把节能措施的成本会进一步抬高房价。”

  背景

  建设部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当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房地产企业应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作者杨舒萌)

 

 

网友评论

  • 昵称:
  • 验证码:
推荐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