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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覆盖不了百姓层面 房产信息披露一波三折

2005年10月12日 09:40:41来源:互联网周刊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自开通之日起,“系统”所提供的信息就一直与房地产商的实际信息有诸多出入

  9月中旬,北京市民樊胜偶然发现,目前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北京房地产信息披露和监控系统之一)上的楼盘信息与自己实际了解到的信息有很大差距。十几天前,樊胜选中了北京的某楼盘,并详细查询了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的相关信息,显示楼盘还有几十套房子“可售”,但到现场一问,才得知房子已经售罄。

  从2003年1月起,房地产信息披露和监控系统就已经开始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推广使用,虽然很多人对这个项目并不熟悉,也确实没有多少人真正使用过这个系统,但作为建设部“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管理层曾经给予了众多的照顾和支持,当然对于借此抑制目前居高不下的房价和提高房地产行业的透明度也有相当高的期盼。

  如果仅从樊胜介绍的情况看,耗费大量人力、财力的房地产信息披露和监控系统似乎名不副实。但事情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还是这套系统的功能本来就不是针对消费大众的?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建设部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方天培。在他看来,政府的"信息和监控系统"与百姓理解的"系统"之间其实存在很大的出入。

  五道“令牌”

  对于房地产信息披露和监控系统的建设问题,建设部早在2003年就已开始倡导。2003年1月,在建设部召开的全国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上,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就把"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作为当年的重要任务之一,其主要措施就是"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和信息披露制度"。当时确立的步骤是:2003年上半年,建设部完成房地产预警系统体系研究,并在5~6个城市试运行;年底前,在35个大中城市和部分有代表性的城市推广使用。2003年7月,杭州市启动了房地产预警预报信息系统,随后上海和深圳的试点工作也着手启动。

  此后不久,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并从资金上要求各地政府承担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的费用。在明确资金问题的同时,国务院也将该系统的建设推到了"电子政务"的层面。

  然而,在众多利好政策的助推下,各地建设房地产信息披露和监控系统并未如期完成。2004年1月,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区牵头部门要"根据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建立统一的房地产信息收集平台,争取2004年上半年达到实际应用的要求"。

  按照有关专家的说法,建设这样一个大型城市的房地产信息披露和监控系统的周期,在原有城市地理系统齐全的情况下,最多不超过一年半时间。然而从"2003年年底,预警预报系统能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全面投入运行"到"争取2004年上半年达到实际应用",大半年的时间悄无声息地过去,而各地房地产信息披露和监控系统的建设进展却没有预想的那样顺利。

  2004年9月21日,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包括13个2003年的试点城市在内)成都、沈阳等15个城市"在今年10月底,基本建成并启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今年年底前,国家统计局要求的其他25个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城市基本建成并启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此文一出, "争取在2004年上半年达到实际应用"的希望成为泡影的事实基本确定。至年底之前,也仅有上海、杭州等寥寥可数的几个城市完成了"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

  对于此种情形,方天培的解释是:"这个工作在我国刚起步,真正应用起来,它的信息量是非常大的。包括哪个地段的什么楼盘,哪一套房间,户形图怎样,卖掉没有,这些都要跟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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