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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贷款买的房怎么办

2005年10月10日 17:42:35来源:新浪房产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网友提问:离婚后,贷款买的房怎么办?我的朋友与前妻共同生活7年,离婚前购得两处房产,A现金交易,B为代款购买。其房产证上都写的妻子的名字,代款也是以妻子的名义办的。双方在今年年初协议离婚,A归了妻子,B归了丈夫。但由于丈夫一时无力偿还代款,于是双方签了一个协议:以五年为期限,丈夫还清代款后,将B的产权证变更为丈夫的名字。

  对此,我有几点疑问:

  1.这个协议是否有效?

  2.在产权变更时,需要交纳什么费用?

  3.能否提前还贷,然后在进行抵压代款?

  王卫东律师回复:

  1、协议有效

  2、交纳契税,为评估价的1.5%(按目前的税率)

  3、能提前还贷,之后可以抵押贷款。但贷款要符合银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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