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我与中介的意向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条款。由于家里着急买房,本人经验严重不足。导致签订合同时太仓促,后来感觉房子不太合适,如果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交了一万给卖主),请律师指点。
合同中一条:签订此购房意向合同后,无论买卖房何方责任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中介都要收取2%的中介费,由无法履行者承担。
上一条是否为霸王条约?
还有,房屋还有银行贷款未还清。而合同中写:房屋有抵押,债权人为卖主(此处应为银行吧)。
我能否以上述理由,不履行购房意向?
林艳华律师回复:如果你认为合同显失公平,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否则,仍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