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五六年的建设,新城区已经高楼林立。图为新城大道旁的高层建筑群。陈德川摄笔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物业管理已实施招投标,这标志着以往“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局面已被打破,可望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
我市物业管理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发展十分迅速。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市已有物业管理企业131家,从业人员6000多名,管理着380个住宅小区(大厦),管理的建筑面积达1756万平方米。但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少住宅小区“谁开发谁管理”,其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由房开公司说了算,乃至由房开公司直接管理。由于缺少竞争,一些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欠佳,往往把自己摆在管理者的位置上,个别管理人员甚至垄断自己管理范围内的装修工程,致使业主们颇有怨言。
不久前实施的《温州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规定,凡业主入住率达60%以上,并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企业。其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凡多层住宅小区规划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高层住宅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多层、高层混合总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都应公开招标;规模稍小的项目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应请3家以上资信良好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
高田继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