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侨乡报讯 近日,温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温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取消我市住宅建设中部分收费项目。其中包括国家公布的47项和省公布的3项收费项目。同时还合并部分收费项目及降低部分收费标准。另有一些收费项目标准则有待整顿。
对于各地现行的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与国家和省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性质、内容相类似的,以及自行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严禁擅自将取消项目改为其它收费项目或转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有关单位于本月前到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