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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物业维修资金统一管理

2004年07月24日 20:47:47来源:---业主,别忘了你的权益责任编辑:温网辑编字体:【大】【中】【小】
简介:

          温州都市报讯 过去一直留在房开企业的物业维修资金将转由政府统一调拨。近日,市房管、建设、物价、财政4部门联合发出通告,要求房开企业在本月底清缴所有的物业维修资金。

  据有关人士介绍,市民在购房时付给房开公司的房价中就包含由物价部门核定的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主要用于今后维修、更新物业共用部位及公用设备设施等。


  据了解,过去物业维修资金一直留在房开企业,有的已部分交给其下属的物业公司,大多业主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块资金存在,对于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业主更是一概不知。


  为了规范维修资金的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不久前发布的《温州住宅小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用设备设施需要维修或更新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提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后,向物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及时予以划拨。林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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