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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市区产权验换证工作12月底结束

2004年07月17日 23:01:54来源:责任编辑:温网辑编字体:【大】【中】【小】
简介:
市房产管理局于近日对市区产权验换证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凡持有87版、1997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深棕色塑料外套)及共有权保持证(墨绿色塑料外套),均须于2001年12月底前申请办理验换证登记。
  据悉,房产权属已发生转移、变更的,按正常程序办理有关转移、变更登记手续;临时房屋证书及已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无须办理验换证登记;因向银行抵押贷款,尚未验换证的,权利人可以委托银行代为办理验换证登记;权利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上述期限办理房屋产权验换证的,须提供有关证明向温州市房屋产权监理所办理备案登记(包括原已申请延期的);凡不按规定期限办理验换证的,将按《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市区房屋产权验换登记(备案)收件地点:蛟翔巷56号5楼登记大厅。双休日照常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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