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尾房也是一种“空置房”,但并不等于低劣房,有些只是朝向、楼层、采光差一点或套型差一点而滞销的。
我市的尾房现象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市区的写字楼、内商场等营业房;二是市郊区和各县(市、区)的住宅楼,其中以乐清市为多,该市每个建设小区约有10%的面积成为尾房。据业内人士分析,近年来全市尾房面积虽在减少,但目前至少有三四十万平方米以上。
在开发商看来,尾房就像“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若利用广告手段促销,则花费过大,得不偿失。如果任其空置下去,则会占压一笔资金,耗值较大,据悉,每套尾房滞留一年,就要贬值10%左右。因此,尾房一直是开发商甚感头痛的一个问题。另外,那些想买便宜房却又不想住二手房的老百姓,也愁找不到这个“便宜货”。在此情况下,一些中介商便推出“尾房代销”新招。如乐清市某某花园,因套型较大,价格过高,令人咋舌,留下的一些尾房,除开发商自己处理一部分外,其余由中介商受理代销,每售一套,给予一定的代销费。有的房开商则降价出售。
选购尾房,既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确定解决居住的主要条件。如家人多的,就要选购面积较大的尾房,做到“量体裁衣”。至于一些如采光、结构等有“先天缺陷”的,尽可能通过装修、装饰加以改善。另外要兼顾尾房的投资收益性,如一二层的尾房,应选购一层的。因为一层很适合经营者和老人居住,今后自己不用,出租或转让亦较容易,并可能获得投资效益。
据了解,在市区下吕浦东南的车站大道东首,曾有一套套型大(150平方米)、价格高、结构差,迟迟未能出售的尾房。开发商为图早脱手,将房价从4200元/平方米,降为3500元/平方米,后被一市民相中,以50多万元购取。经装修、调整结构后,成为一套较为满意的三室二厅自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