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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即将拆迁的出租房合约是否有效?

2004年07月15日 18:03:03来源:责任编辑:温网辑编字体:【大】【中】【小】
简介:
出租的私房要拆迁了,与之相关的租赁合同是否还继续有效?昨天,市区读者张某等人来信向本报反映了自己的困惑。
  据张某在信中介绍,她于50年代将市区甜井巷的部分房子租给谢某一家居住。现要求收回谢某租住的房屋,但谢某不肯。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要求谢某无条件归还房屋,但谢某执意不搬。最后,张某与谢某达成协议,大意是同意留一间房给谢某夫妻居住至他们去世为止,月租金1元。现在听说该房屋面临拆迁,不知此租赁合同是否还继续有效?
  昨天,市拆迁办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按现行有关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类似张某的情况,拆除租赁房屋后的原有租赁关系应继续保持。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更侧重于保护被拆迁人和被拆迁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该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拆除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进一步明确规定,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但张某认为,自己是在法院判决后谢某仍执意不搬的情况下妥协的,将房子以每月1元的租金租给谢某实是无奈之举,按照《条例》规定,花数万乃至数十万元新买的房子还得租给谢某,她觉得有失公平。对此,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及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晓冰认为,张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解除租赁关系,否则只能受此租赁协议约束。
黄秀林 杨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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