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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物管”告业主 法庭当娘舅

2004年07月14日 15:04:05来源:责任编辑:温网辑编字体:【大】【中】【小】
简介:
因住户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温州市华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市区桃源居小区住户瞿某夫妇告上法庭。昨天上午在鹿城区人民法院房产庭,双方最后达成和解,住户当庭交纳了应付的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3000余元。
据住户瞿某介绍,他们之所以拒绝交纳管理费,主要因为物业管理不到位,收费不合理、帐目没有公开造成的。而物业公司认为,市区桃源居的小区管理优秀,合理收费、及时公开帐目,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张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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