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地新闻] 债没还清房产赠与无效

2004年07月13日 22:04:35来源:责任编辑:温网辑编字体:【大】【中】【小】
简介:
温州都市报讯 母亲将房子赠与儿子后,因母亲的债务尚未清偿,结果这一行为被法院撤销。近日,泰顺县法院审结一起撤销权案。
  今年4月,温某等5名原告分别向泰顺县法院起诉,要求季某偿还借款共计12万余元。但法院调查发现,季某已将自己的房屋赠送给了儿子。
  法院认为季某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利益,是无效行为。---吴成早 詹小红 丁智侠

 

 

网友评论

  • 昵称:
  • 验证码:
推荐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