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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房权证验换规定有所调整

2004年07月08日 04:56:05来源:责任编辑:温网辑编字体:【大】【中】【小】
简介:
本报讯 市房管局产权监理所近期对房屋所有权证有关验换规定进行调整,放宽了委托代理条件。
  针对有些当事人不在温州或需委托代理又不方便办理的情况,近一段时期,该所已相应调整了验换证有关规定。新规定提出,凡产权人本人不在温州或者其本人虽然在温州但因年高行动不便,须委托他人代理验换证的,可以口头委托产权人信任的亲戚、朋友或邻居代理,同时提供产权证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代理人到产权监理所办证大厅向登记人员说明代理原因,并填写验换证简易委托代理表,以后接到领证通知后,受委托代理人可凭自己身份证即可领取新证。
  目前,鹿城区大部份旧版房屋所有权证已按期验换。截至2001年6月份,旧的产权证仅剩约8000多本。根据工作安排,产权监理所在今年11月份将基本结束验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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