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地新闻] 未及时办理房产过户,“煮熟的鸭子”飞了

2004年07月05日 21:03:30来源:责任编辑:温网辑编字体:【大】【中】【小】
简介:
为省数千赔了八万。日前一老妇人在乐清市房管局流泪诉说,因未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煮熟的鸭子”飞了。
  1999年2月,该老妇人花8万元购买了乐成镇塔影桥的两间一层楼房。因为一时资金周转困难,且以为房款已付房屋已属己有,她一直未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
  2000年12月,该房屋出卖人欠债到期未执行法院判决,房屋被法院查封。之后,老妇人几次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均因其购置房产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属非法买卖而不予受理。房管部门也因为执行法院裁定而不予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据房管系统有关人员反映,我市近年类似事件屡有发生,其原因主要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因小失大。因此我市房地产管理宣传力度仍有待加大。同时,房产经纪参与中介的,也应督促房产买卖双方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房产频道栏目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房屋以后,要及时办理相关的房产转移登记等手续,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网友评论

  • 昵称:
  • 验证码:
推荐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