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促各地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尽快制定和完善本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细则,并加大对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以进一步规范本地区的商品房销售管理。
(二)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工作会议精神和《办法》为契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销售行为,确保购房人权益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快出台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办法,严格入住条件,杜绝市政配套不齐全、不具备使用条件的住宅小区投入使用。
(四)加强对商品房销售环节的社会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商品房销售环节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曝光。
(五)加强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尽快建立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参照国际惯例,将经纪人的资格与其经营行为密切挂钩,通过持证上岗,规范经纪人的经营行为,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吊销其执业资格,并限制其在该领域的执业。
(六)积极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建设部已经建立了“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近期将与50个城市联网,并推广使用规范的房地产开发管理、交易管理、权属管理、物业管理等软件,加快信息化工程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