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5月28日发出公告,在鹿城区范围内(包括城郊结合部),以市场价公开收购小面积住房作为廉租房。凡1980年以后建造的,主体构造以砖块、混凝土为主的,具有卫生配套设施的上述范围内小面积住房,均可向政府出售。
该公告发布后,市房管局收到市民电话咨询不少,但登记欲售者的比例相对来说不高,关注的焦点是收购的房价。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府收购的住房,将以目前的市场价为基准,并由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为指导价,再结合房屋坐落地段、结构、层次、朝向等因素,购售双方协商确定。有意向出售住房的市民,可以在出售意向登记书上写明住房出售最低接受价,不必有顾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