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部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人们在这部7章48条6000多字的规章中搜来寻去,找不到“使用面积”这个词。对此,有人感到遗憾。
房产的使用面积是客观存在的。人们之所以重视它,是因为以使用面积计价透明度最高,开发商是否少给了面积,购房人可以自己量出来。因此,这几年群众和媒体都在呼吁,希望国家实行、起码是引导房地产市场以使用面积计价。然而,由于没有这些举措,现在房地产市场上仍然盛行以建筑面积计价。
以建筑面积计价,有些开发商就可以利用其中的“公摊面积”(约占房屋总面积的15%至20%)玩猫儿腻,把大量不该摊的面积摊到消费者头上,消费者多掏了钱还拿这些开发商没办法。近几年,这方面的投诉比比皆是,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由于建筑面积计算复杂,即便有政府背景的测绘机构“把关”,测定出哪些该摊哪些不该摊,老百姓还是不放心。
去年年底,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出台,有些地方如北京、广州、重庆、顺德等地的一些“开明”的开发商,开始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应当说这是一项进步。套内建筑面积大体等于“使用面积+墙体面积”,起码把“公摊面积”这一块剔除出去了。但是墙体面积是多少、怎么量,老百姓仍然不易掌握。所以有的购房人仍有疑虑:开发商如在墙体面积上加大尺寸,消费者怎么办?
据了解,广东省今年将推行以使用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的办法,目的就是提高商品房销售透明度,让老百姓明明白白地买房,政府实实在在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有关专家指出,现在住房已经成为消费热点。以建筑面积计价,是与过去集团购房时代相适应的做法,现在呼吁以使用面积计价,某种程度上也是个人购房时代来临的必然要求。采用使用面积计价,尽管单价数额会显涨,但大家乐于接受,因为老百姓掏钱买的是净面积,建筑面积对老百姓来讲其实是没用的。现在国家已经开始起草制定《住宅法》,希望该法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