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多次报道过的贵州“房屋银行”以其先进性、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持续发展引起了全国房地产界的重视。经建设部和中国房协向全国推荐,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为止,贵州房屋置换中心已接待全国各地160多个考察团,北京、上海等10余个省区与贵房达成转让模式意向。
全国已有10多个大中城市模仿“房屋银行”模式,开起了“房屋银行”。
为何已开始“推广”的“先进经验”这回又按“知识产权”模式办起了“有偿转让”?简单地说,只有形式的引进,没有内容的管理,在房地产市场竞争中是不会成功的。据了解,一些外地开办的“房屋银行”由于没有得到其精髓,没有科学的操作手段和运作方式,在几个月之内纷纷落马、亏损、倒闭。
“房屋银行”模式在具体运作上存在三大难点:一是房屋租金的确定;二是对出租物业及其设施的管理;三是租金的收取。对三大难点,贵州“房屋银行”专门开发了两套软件,最主要的租金测算软件,还开发了物业管理软件和租金收付自动化系统等。
如今,四川和陕西的两家公司都愿意以200万元的价格受让“房屋银行”模式,这也意味着这一精神产品至少值这个数。
陕西雪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梁成安和成都富力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史得君认为,“房屋银行”模式的确值这么多钱。他们说,虽然一次性地花了200万元,但却获得了“房屋银行”全套运作系统,并且以后的创新问题完全用不着我们操心,贵州“房屋银行”专门有人从事此项工作,到时他们来负责安装和培训就是了,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集中全部精力做好经营工作。此外,知识产权的转让,能够令我们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占领成都和西安的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确定行业优势。他们还乐观地估计,只需要半年时间,就可收回全部转让费。
史得君说,我们曾经研究过国内外不少房屋中介模式,在对“上海房屋置换模式”和贵州“房屋银行”模式仔细分析后,觉得后者更适合成都市的情况,因为后者成功地将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流通和金融机构的优势完美地结合起来,特别有利于房屋中介行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决定花200万元全套引进“房屋银行”模式。成都市每年新建商品房400万平方米以上,二手房交易量超过1.5亿元,中介收入高达几千万元,市场广阔得很。过去,我们一直在搞房地产开发,从去年开始介入房地产二三级市场,全年仅收入几百万元,今年受让“房屋银行”模式后,可实现当年利润翻番,明年要在今年的基础上再次翻番。
一种先进经验,一种精神产品能卖到这么个价格,应该说是不低了,那么贵州“房屋银行”为什么一定要坚持有偿转让不可呢?武廷方说,实际上从严格意义上讲,“房屋银行”模式是有形的,仍然属于专利技术产品范畴,因为它具有专利技术产品的基本特征,即一是有深厚的理论;二是有操作规程;三是有核心技术,即软件、应对措施、管理技巧、运作技巧等。国家专利局之所以不予注册登记,是因为现行的《专利法》中对这种精神产品是否有形,规定得并不明确,强调是无形的,专利法不注册无形的精神产品,精神产品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畴。我认为专利管理部门应该认真思考,准予这种先进的管理模式及其他类似的管理模式专利注册。此外,我们这么做也是为
崇尚知识,尊重知识,给知识产权以应有地位,赋予精神产品应有的经济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