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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私企员工可圆"住房梦"

2001年09月05日 19:28:50来源:责任编辑:温网辑编字体:【大】【中】【小】
简介:
私营企业的员工能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能不能也由单位来缴纳公积金?在私营
企业居多的乐清市,目前已在55家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归集金额已超过200万元。
  乐清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势头迅猛,比重占经济总量的95%以上。以往大多数非公企业主认为,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人为地增加企业的开支和负担,况且非公企业的员工本身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在管理方面存在难度,因而不愿意缴纳公积金。此外,部分的私企员工也认为,住房公积金存储时间太长,还不如企业以工资补贴的形式发放来得实惠。
  针对这种情况,该市有关部门在27个建制镇选择了一批经济效益较为突出的重点私营企业作为突破口,通过召集企业主座谈、上门走访、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企业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必要性、重要性。引导企业转变观念,并鼓励企业将公积金制度与企业自身发展所需的员工积极性发挥、福利待遇的创新、消除劳动者后顾之忧等有利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在非公有制企业形成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良好氛围。
  为鼓励私营企业积极缴交公积金,乐清市规定,建立公积金制度的非公企业在建设经济适用房时,可享受与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同等的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优惠待遇。在乐清市房管局的支持下,由乐成镇商会牵头组织华仪集团、南大电缆厂、乐清电气传动设备厂等12家定期缴纳公积金的非公企业,率先联合建设74套外来科技人员安居房,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并将房价控制在每平方米900元左右,大大低于市场同类价格。
  截至目前止,乐清市已有30多家非公企业建立职工住宅楼,近百名员工享受到了购房优惠政策。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普遍反映,由于企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得到消除,激发了企业人才的创业积极性,区域人才的流动趋于稳定,同时吸引了一批外来高、中级科技人才来乐清非公有制企业落户,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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