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
一层住户要交纳与其他楼层等同的电梯费是不少购房人感到不公平的一个问题,珠海市这一规定的出台,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珠海市出台的这一办法规定:本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如下:多层住宅(七层及以下)分为四个等级,一级0.55元、二级0.45元、三级0.4元、四级0.35元;高层住宅(有电梯)分为五个等级,一级1.2元、二级1.0元、三级0.9元、四级0.8元、五级0.7元。不带电梯的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多层住宅的标准执行。高层住宅中不使用电梯的底层住户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高层住宅标准的80%收取,不分摊公共电梯的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