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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商品房销售合同不求统一

中华工商时报
2001年08月17日 12:51:19来源:责任编辑:温网辑编字体:【大】【中】【小】
简介: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说,目前一些地方统一印发商品房销售合同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并规定有关企业不得自行印制,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刘志峰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讲这番话的。他说,国家制定商品房销售、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城市供水等方面的合同示范文本,并规定商品住宅应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目的是为了提醒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以规范市场行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当事双方意愿的表现,“两书”是企业对消费者的服务保证,不应成为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意志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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