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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动态] 刘锦红在广东省工作会议上提出:2001年房地产市场管理思路及房改重点

2001年08月12日 14:03:57来源:责任编辑:温网辑编字体:【大】【中】【小】
简介:
12月12日,广东省建设厅刘锦红副厅长在全省房地产市场及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谈了2001年广东省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工作思路及房改工作重点。
刘锦红同志指出,2001年我省房地产管理工作总的思路是:继续围绕扩大内需和把住宅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的战略决策,规范和培育房地产市场,重视提高住宅小区的建设水平和质量,抓好康居示范工程,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推动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全面运行,抓好国有企业房改工作,更好地发挥住宅与房地产业在改善人民居住水平方面的作用。主要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刘锦红首先对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提出要求。我省房地产市场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培育,已形成相当的市场规模,市场机制不断完善,以市场为导向,引导住宅与房地产业理性发展。注重质量的提高和机制逐步形成。从近两年的情况看,虽然各级各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房地产市场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商品房购销纠纷的问题,中介行业违规执业的问题,产权登记速度慢的问题等等,使近年商品房购销纠纷成为市民投诉的热点。近年来,省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处理小组受理投诉的问题楼盘有120多个,涉及业主1800多户,收取预售款达27亿元,经过协调,大部分得到妥善处理。但99年8月份,省建设厅在全省开发企业开展“生产合格产品”活动中,收到投诉达1200多宗。因此,进一步规范和培育房地产市场,依法管理,仍是明年房地产业管理的重点。
第一,要切实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商品房项目的预售管理。我省商品房销售量很大,预售占的比重也很大,据统计,1999年全省商品房预售面积达1100多万平方米。房地产市场比较活跃的城市,基本每个项目都采取预售的方式销售。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是整个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重中之重。通过加强管理,力争2001年的商品房购销纠纷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检查各市管理市场的力度,就看你们的购销纠纷投诉是否减少了。一是要求各市、县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批商品房项目,不具备条件的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二是要按照条例的规定,监管好预售款。这项工作部分市、县执行了,但还有不少市、县没有执行。不把预售款监管好,并保证其按规定使用,业主的权益就会受到损害。江门市这方面就做得比较好,建立起规范的监管程序,保证每个预售项目都纳入监管。三是要采取措施制止不合法的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一种违反预售管理规定的行为,主管部门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停止这种行为。四是商品房预售项目审批后,要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出现问题楼盘的开发企业,应停止审批其预售新的商品房项目。
第二,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广东省房地产交易价格暂行规定》,减少商品房购销活动中的面积纠纷。省建设厅经过一年多调查、起草、修改、论证,并总结了顺德、三水市的经验,今年10月与省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房地产交易价格计算暂行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是预售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公用分摊面积的价值在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中反映,不再另行计价。已建成的商品房和二手楼可以实行总价交易,房价不与建筑面积挂钩。并对预售合同约定面积与交楼时实测面积出现差异的处理方法重新作了规定。这是我省房地产市场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新闻媒体普遍作了报道,认为这是一项减少商品房购销中面积计价方面的纠纷,保护购房者权益,增加透明度的改革措施。请各市、县把贯彻这一改革作为明年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点来抓,切实抓好落实。一是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避免市民误解。二是要做好实行新计价方法的准备工作。省建设厅根据建
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制订了《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于商品房预售、销售)和《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适用于二手楼)示范文本,争取尽快与省工商局联合印发。各市县都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提前做好实施新计价方法的准备工作。三是要把握好一个原则,即在今年底前已批准预售和已经销售的项目,可按原来的计价方法销售,已签订销售合同的,按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不变,请各市县掌握好这个原则。但2001年新批的预售项目和新销售的项目,必须按新计价方法执行。
第三,继续培育和盘活住房二级市场。近两年来,由于国家和省采取了一系列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各市、县也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住房二级市场日趋活跃,以小换大,以旧换好以及二、三次置业的市民增加。我们要继续因势利导,培育和盘活住房二级市场。要进一步检查国家和省调整房地产税收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最近国家也将出台降低住房租赁税收政策,这对刺激市民房地产投资将起明显作用,各市、县要会同财政、税收等部门,把国家这些政策用足用好。同时,要大力发展为住房二级市场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销售、租赁、代理机构,房屋置换公司、房屋置换担保公司,产权登记和抵押贷款代理机构等。韶关市房屋置换有限公司成立一年,效果不错。
第四,仍要重视消化积压商品房工作。要求各市、县,特别是积压量大的城市,要重视这项工作,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控制总量,省建设厅最近向省政府提出调高商品房预售项目形象进度条件的意见,初步考虑是参考上海的做法,7层以下要封顶,7层以上已完成2/3结构工程才能预售。通过调高预售条件,既起
到减少购销纠纷的作用,也能达到财控房地产市场供应量,促进积压商品房消化这一目的。
第五,要注意研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房地产市场管理问题。加入世贸后,我们的管理体制、企业机制、市场体系、人才的培训等等如何适应,如何改革,都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宋春华副部长在全国房地产市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要求我们要研究建立内外统一的房地产市场,利用WTO提供的市场准入条款和国际惯例合理保护和规范国内幼稚行业,提高国内中介机构竞争能力,逐步与国外市场接轨。要清理现行政策法规,要研究如何开拓两个市场的问题等。我们要很好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抓紧做好入世后准备工作。
刘锦红接着说,要努力推进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体制改革,简化和规范各项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2001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操作规程》。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管理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市、县房管部门应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0〕201号)和省建设厅印发的《规程》,进一步树立“窗口行为”和为市民服务的意识,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努力缩短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时间。
要按照《规程》的规定。实行窗口工办文制度,做到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取费用,从一个窗口送进资料,再从这个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涉及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的,当事人只填写一份申请书,申办资料提交齐全后,管理机构内部传递有关资料,不再重复收件。房屋交易与产权登记发证机构分设的,由交易机构负责初审,权属机构负责复审,符合条件的办理产权发证手续。改变分散管理,各自封闭的工作方式。各市要实行这一制度。
二是要稳步推进房管所转制工作。各地在推行这项改革时,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对转制人员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各市、县也可考虑分步走的办法,首先把原来管理直管公房的房管所改制为物业管理公司或其它经营性企业,可继续委托其管理已有的直管公房,等其运作一段时间,逐步适应市场竞争后彻底分离,成为社会化的
经营企业。
三是要在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中理顺房地产业管理的关系,按照精简、高效、便民的原则,探索建立有利于房地产业发展的管理体制。首先要提高认识,摆正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位置。目前房地产管理部门是通过行政事业和提供中介服务收费这种途径去支持整个管理系统的运作的,合理、适度的收费是为了保证正常管理的需要,这是必要的。一旦把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作为管理的了发点和目标,则会出现设置诸多环节、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状况,这是不允许的。其次,必须从简化程序,精简人员着手,改变收费养人的局面。现在房地产管理的环节繁琐,费时费力,为了满足多重管理环节的需要,又要增加人手,为了养活这批人,又要收费。如此的恶性循环,大大地降低了办事效率,影响了部门的形象。我省有一些县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人员多达二、三百人,有的市交易所就有近百人。为此,房地产管理部门必须结合机构改革,减少人员,优化队伍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实现减少环节,搞活房地产市场的目标。
刘锦红在谈到继续推进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时提出以下要求:2001年房改工作如何深化和推进,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各市、县的住房货币分配要全面进入实际运作。房改部门要在已颁布的住房货币分配方案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有关配套政策,关键是落实住房补贴资金。省房改办近期也在制定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补贴方案,主要也是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补贴资金的来源,最近已上报省政府审议。
第二,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的房改工作,制定政策,促进国有企业住房货币分配制度的建立。在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进入正常运作后,各市、县要重点抓国有企业的房改工作。这既是加快解决国有企业职工住房问题,稳定社会的需要,也是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需要。关于国有企业房改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在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方式多样,方案自选,民主决策,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可以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货币分配方案,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职工收入水平,以及企业住房补贴资金来源制定企业的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各市在指导企业开展这项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几方面问题。一是对企业的住房货币分配方案,事先不设定硬性的条条框框,让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企业的住房货币分配方案。二是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由企业自行决定自己的补贴标准和方式,但一般不能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三是要注意新老有别,前后衔接。对符合货币分配的老职工,如果条件
许可,可以采取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对刚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则采用逐月发放住房补贴的办法。
第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强住房基金、公积金的管理。目前我省还有部分市县尚未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了我省公积金的归集率。2001年要采取措施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率,争取明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率达到80%以上。同时加强住房资金的管理,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组织检查各
地住房资金使用状况。
第四,要十分重视解决双困户的住房问题,让市民都能安居乐业。全面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要适应这种改革,加快建立新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各个层次的市民的住房需求。结合广东实际,我们的原则是以普通商品房为主,经济适用房为辅,重视廉租房的建设。各市、县都要结合当地实际,在编制“十五”计划时,合理确定三者的比例,省里不搞一刀切。双困户的住房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今年初开始,由省政府牵头,制定解决我省四难(入学难、医疗难、住房难、诉讼难)人员方案,已经省府常务会议多次讨论。请各市、县也要重视这项工作,总的要求是各市、县都应有一定储备量的廉租房房源,符合政府规定的“双
困”条件的住户都可以随时申请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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