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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住宅作为经济政策增长点的展望

中国房地产报
2001年08月12日 10:20:52来源:责任编辑:温网辑编字体:【大】【中】【小】
简介:
住宅制度改革的程度和新经济增长点操作运行是一个正相关关系,面对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的住宅经济,如果仅仅进行比较小的改革,就能十分顺利地操作新经济增长点经济政策,不符合逻辑关系。新经济增长点经济政策的运行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阻力。
住宅制度改革还显滞后
由于改革过于匆忙,住宅经济理论和整体住宅经济制度落后等原因,经济适用房和住房分配货币化两项改革措施都存在着一些先天不足,另外还有一些制度性问题,在客观上制约着新经济增长点经济政策运行。经济适用房遇到的一个尴尬局面,十分清楚地说明了改革力度和新经济增长点运行之间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公有住房提租步履艰难,住宅租赁市场建立遥遥无期,以致于在新经济增长点经济政策操作中,决策层几乎放弃了建立住宅租赁市场,根本没有分配给住宅租赁这种消费形式角色,而由于人们的收入有限性、劳动力流动性与住宅消费巨额性、住宅资源不可移动性存在着矛盾,住宅租赁是住宅经济所必须的消费形式;另外,由于改革不到位,使存量公有住房不能够充分地进入市场进行优化配置,抹杀了消费的层次性。这种问题的存在,使我国住宅成为“独腿”的残疾经济。
这种“残疾经济”,使新经济增长点经济政策过分地依赖于建设新房子,而不能够通过新旧住宅资源互动,拉动经济发展。如此,就使经济适用房陷入两难境遇。建筑物是城市的具体表象,从社会发展的整体效益来看,对于新建的建筑物,应该让它具有比较高的水准以美化城市,在经济上新建住宅应该满足较高的需求层次,较低层次的消费应该由旧房来满足,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资源优化配置。正因如此,建筑部官员特别强调新建住宅应该具有超前性,经济适用房当然也不能例外,但是,如果让面对中低收入阶层的经济适用房也承担这种职能,问题就不妙了,强调经济适用房的超前性,就得维持一个相对较高的成本,如果价格不下来,就实现不了让70%的家庭消费经济适用房的目的。
城镇居民住宅消费结构不合理
在流行的住宅经济理论中,似乎存在着一个明显的误区,以为由于我国住宅商品房价格过高,使广大工薪阶层的住宅消费处于被限制状态,如果能够降低住宅资源的价格,就可以使我国城市中蕴藏着的巨大住宅消费能量释放出来。实际上,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我国城镇居民的住宅消费结构存在着相当严重的问题,属于非常典型的泡沫经济,在市场化进程中,这个宛如股市中的巨大“跳空缺口”,将会严重威胁新经济增长点经济政策运行,这种威胁可能是间接性的。
我国城镇居民住宅消费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提前消费了家用电器等奢侈品。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住宅制度改革滞后,住宅商品房价格过高,公有住房租金过低,福利房资源短缺,城镇居民住宅消费受到约束。在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迅速提高的背景中,住宅消费在总消费支出中的比例反而下降。由于提租改革步履艰难,这种状况一直没有新的改变,使我国城镇居民产生了消费能力转移,排浪式的家用电器消费就是这种消费转移的结果。在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我国城镇工人的平均月工资只有七、八十元,一件家用电器是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的2倍左右。如果住房消费正常,人们不会在没有解决生活必需品以前,普遍先行消费奢侈品。
第二,住宅本身消费超前。改革开放以后,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而以承租公有住房为主要消费形式的福利房制度,限制生产鼓励消费,使住宅问题成了城镇居民改善生活水平的焦点,福利房因此而演化出了集资建房新形式,这种公有住房制度,解决了投资主体单一等问题,建设速度十分迅速。由于集资建房的价格相当于商品房价格的30%左右,使相当比例的城镇居民十分轻松地拥有了住房产权,而且在面积、坐落地点、建筑等方面水准不低。据国家统计局和民间调查机构统计,有60%-70%左右的城镇居民已拥有了住房产权,其中有接近50%的城镇居民家庭通过福利房拥有了住房产权。
第三,住宅装修消费超前。由于集资房价格偏低,使城镇居民无需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条件下,不仅轻轻松松地拥有了住房产权,而且再次出现了消费转移,把本应该用于住宅本身的消费,转移至住宅装修,使住宅装修高投入成了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时尚和住宅经济运行的必须环节。据统计,美国一般装修费用仅为家庭年收入的4%左右,而我国城镇居民的这一消费一般为家庭年收入的20%左右,社会上形成了装修与住宅本身投入相等的怪异消费模式。我国城镇居民住宅消费结构存在回调的必然性。另外,从理论上分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市场化进程,我国城镇居民目前这种充满计划经济色彩的住宅消费结构,因为支撑不坚固而具有回调的必然性,就像股市过分炒作时形成的跳空缺口必然要回补的道理一样,使新经济增长点经济政策不可能沿着目前的住宅经济格局运行。由于集资建房的价格过低,使消费者用于住房本身的消费少,把本应该投入住房本身的消费,转移到住宅装修、家用电器更新换代等方面;由于新经济增长点的操作必须更接近市场化,人们原有的消费结构因为不合理可能被市场调整,即随着住房实物分配被取消,在住宅投资额增加的条件下,住房的消费面积、装修投入、家用电器更新换代等消费反而都可能呈下降趋势,住宅产业的拉动系数不一定是一个常态,存在递减趋势的可能性;城镇居民可能会因为教育投入增加、保险制度改革等因素,使收入以出格局受到重大调整,住房属于被影响较大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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