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近日,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开出首张罚单,市区法派路一家旧货回收店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相关人员被交管部门处以500元罚款。
5月18日上午,市交通管理局一大队一中队组织警力对辖区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当天上午9时17分,民警在法派路8号附近看到,一台废旧洗衣机和一辆二轮电动车摆在公共停车位上。经查,这是沿街一家回收旧货的店铺把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当作“自留地”。该店是一对安徽籍夫妇所开,其中女子王某承认是她把这台废旧洗衣机放在公共停车位上的,但她表示,自己不知道这样是违法行为。民警当即指出她的违法行为,并对她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她立即进行整改。之后,交管部门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近期,市交通管理局一大队二中队巡逻人员发现,市区石坦巷一家汽车服务店在店铺前摆放橡胶台阶垫和铁架,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民警多次上门宣传教育并要求整改,然而该店不予理会。最终该中队向其下达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通知书,依法对该店铺负责人章某处以500元罚款。
日前,市交管部门对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全市范围内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支小路上施划的公共停车位,如被店铺、单位或个人用地锁、花盆、挡车桩、水泥墩等障碍物非法占用的行为。对发现存在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通过发放告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占用人自觉纠正违法占用行为。对限期未改正的,将依法对所有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设立了88300122举报电话。王骁 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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