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公布《温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过去一年,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5万笔75.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25%、39.26%。
截至2019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为75.58万人。去年,实缴职工增加了近9万人。
从缴存职工类别来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84%,国有企业占8.72%,城镇集体企业占0.43%,外商投资企业占1.4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2.3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2%,灵活就业人员占1.21%,其他占5.78%;中、低收入占98.43%,高收入占1.57%。
37.3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124.16亿元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也可提取
报告显示,2020年,37.3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24.16亿元,同比增长14.3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2.22%,比上年增加0.72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721.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8%。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9.8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42%,租赁住房占6.49%.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9.74%,其他占8.4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06%,高收入占1.94%。
和往年相比,今年的提取类别中多了“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这一项。
为了支持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允许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去年,我市共完成133台电梯加装,这其中也有住房公积金的一份支持。
此外,去年我市还适当放宽异地购房提取条件,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异地住房用于帮助属地直系亲属解决住房问题。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5.52亿元
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超12亿元
按照去年的政策,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70万元。
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5万笔75.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25% 、39.26% 。
在外置业的缴存职工也能享受公积金的“政策红利”。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异地贷款499笔20239.80万元。
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0930.2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3021.66万元。
购买新房占67.0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25%),购买二手房占32.31%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2%(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其他占0.59%。
首次申请贷款占85.7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4.21%;中、低收入占97.36%,高收入占2.64%。
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房234.3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7.43%,比上年末减少3.8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20944.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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