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品房销售新规征求意见

温州网讯 温州市住建局日前发布《温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13日。这份“意见稿”是在2006年《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6〕211号)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进行的一次系统性“修补”。
温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潘安平教授评价,“意见稿”延续了温州楼市精细化调控的风格,适用范围扩大到整个温州市,走的是“宽松去库存+严监管防乱象”路线,不搞限购加码,重在堵住规则漏洞,让房企合规经营,也让购房者买得更放心。
预售资金监管:
专款专用严防挪用 违规擅拨须全额赔偿
新房预售时,购房者交的房款去了哪里?会不会被开发商挪作他用?这是很多市民最担心的问题。“意见稿”明确,预售监管资金分为重点监管和非重点监管两类,重点监管资金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全装修交付的项目,装修成本也要纳入预算总额。特别强调,设立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不得抽调子公司项目的监管资金。
监管的“绳索”同样绑在了银行身上。“意见稿”规定,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未经住建部门核准,擅自拨付重点监管额度内资金的,必须负责追回;追不回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贷款银行违规将购房人的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发放至监管账户之外的,同样要负责追回或赔偿。这意味着,银行不能再当“甩手掌柜”,一旦违规放款,要么追回资金,要么依法赔偿。
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即办妥大产证)后,即可申请解除资金监管,给房企一个明确的“解套”时间点。
现房销售通道:
竣工验收合格即可申请 但资金监管全程不松绑
过去,温州市场上预售房无疑是绝对主力,现房销售渠道不够清晰。“意见稿”将现房销售单列一章,明确商品房现售的“硬杠杠”——项目必须竣工验收合格。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在竣工验收后,未售房源可申请转为现售备案。不过,已完成竣工备案但尚未办理首次登记的项目,申请现售时仍须执行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这就意味着,即使卖的是“准现房”,购房款依然受到监管,紧抓资金安全防线不放松。
业内人士表示,近几年商品房销售是可以在预售和现房中二选一进行备案。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销售方式更加自由,可自主把控开盘节奏,有助于加快回款,缓解当下去库存的难题。
售楼展示立规:
沙盘区位须按比例制作 不得“美颜”误导购房者
信息不对称,是购房纠纷的头号导火索。很多市民吐槽:看沙盘时小区美如画,楼栋之间距离开阔,周边学校、商场仿佛近在咫尺,交付后却发现“货不对板”,楼栋相互紧挨,学校离着好几公里。“意见稿”专门给售楼处的展示道具“立规矩”:“小区实际楼间距是多少米,就要按对应比例在沙盘上制作楼栋模型”。
销售场所展示的户型图、沙盘模型、区位示意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尺寸比例制作,并标注比例尺。不得采取夸大有利因素,或缩小、弱化、隐瞒不利因素等方式,制作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图标、模型。此外,售楼处醒目位置必须公示11项内容,包括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账户、一房一价销控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配建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的数量和位置、住房可能受到的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等,让购房者明明白白看房。
“意见稿”对房企的销售行为划出多条“红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前,不得变相预(现)售,不得要求购房人将押金、诚信金等存入房企或其指定账户。取得许可后,公示期满10日内,必须将全部房源一次性在网上公开销售。已在网上公布的可售房源,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售。认购后90日内须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自动撤销。
这些规定直接堵住了房企“捂盘不卖”“私下预留房源”“捆绑车位或装修包”等营销套路。
专家权威解读:
房源透明 认购规范
未来房价以稳为主 利于楼市健康发展
本地房地产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的“意见稿”主要是将近几年执行的商品房销售政策明确到书面上,信息更加公开。
潘安平教授总结,“意见稿”给购房者带来三重利好:一是房源全透明,一房一价、可售房源实时在官方平台公示,避免被“热销假象”误导;二是禁止违规营销,严禁强制捆绑车位、装修包,不得虚假宣传学区、配套和交房时间;三是认购规则规范化,未拿证不得收定金、认筹金,杜绝私下卖房带来的烂尾、卷款风险。
对于房企,“意见稿”收紧了违规处罚——捂盘、虚高标价再大幅降价、私下预留房源等行为,住建部门可约谈、信用扣分、限制新项目预售。
但潘安平也强调,“意见稿”属于交易规则修补,目的在于缓解房企去库存压力,实现楼市稳房价、稳预期,不属于限购加码或“限跌令”这类强力调控,预计未来房价仍以平稳为主;温州楼市将告别早年粗放式卖房模式,市场交易将更加规范化,新房销售更加透明,长期有利于楼市健康发展。
来 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温州商品房销售新规征求意见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现房销售通道打开,沙盘不得“美颜”
记者 葛思思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