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装修工程质量缺陷保险试点
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做好我市住宅全装修相关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鼓励住宅工程推行工地直播,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市住建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我市住宅全装修相关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鹿城、龙湾、瓯海三区应先行在全市开展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缺陷保险试点。
保险费用计入建设成本
试点装配式装修
该通知指出,推进住宅全装修质量保修,试点质量缺陷保险制度。通过保险机构及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对住宅工程进行质量管控,提升质量水平,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鹿城、龙湾、瓯海三区应先行开展工程质量缺陷保险试点。
住宅全装修工程项目的住宅物业保修金应交存的住宅物业保修金计算基数应包含全装修工程造价。对于实施质量缺陷保险的项目,应交存的住宅物业保修金可以扣除质量保险费,保险费用计入建设成本。
积极开展“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成品化装修”为特征的装配式装修试点工作。推进绿色建造方式,推进应用绿色建材,探索解决传统装修质量问题,提升品质、提升效率,减少人工、资源、能源消耗的新途径。
加强交付样板房
证据保全和展示
该通知要求,交付样板房的装修方案应与审查合格的实体建筑工程装修施工图和主要材料设备清单一致。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交付样板房进行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属地住建部门房地产市场监管人员应会同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对交付样板房公示内容、装修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房开企业在开盘预售之日起3个月内,应组织完成交付样板房影像证据保全和公证;在实体房源外设置交付样板房不足3个月即需移位调换的,拆除前也应完成影像证据保全和公证。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应联合承诺按照设计方案和主要材料设备清单施工,承诺书在售楼处、交付样板房内醒目处展示。房开企业应重点展示交付样板房,在签订购房合同前须至少带领购房者参观一次,介绍各装修标准和主要材料设备。
房开企业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明确住宅户内各主要功能空间装修主要材料设备的详细信息,写入预售方案及售房合同。清单应在售楼处、交付样板房内醒目处公示。交付样板房内装修所用主要材料设备应按实标志其详细信息。主要装修材料样品应在交付样板房保留期内实体封样,向购房者展示。
在住宅全装修项目户内装修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制作一套装修工艺样板房,作为实际施工工艺的参照标准。工艺样板房应按照设计文件确定的工艺、材料及设施设备进行施工,展示内容至少包括主要功能空间内墙面、地面、顶棚等装饰面的施工工艺。在工地开放日等社会监督环节应向购房者展示工艺样板房。
支持媒体宣传监督
搭建投诉曝光专项平台
该通知强调,加强与消保委或媒体合作,搭建具备接受住宅全装修问题投诉、曝光等功能的专项平台,根据投诉、问题曝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对于住宅全装修相关的投诉,应和信访部门、消保委积极合作,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查处并责令纠正。
鼓励住宅工程开展工地直播,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各地住建部门应全面加强对住宅全装修相关的工程质量、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到位,依法处罚并向社会曝光。利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行动,开展住宅全装修工程专项督查。加强社会信用机制建设,对责任主体相关行为给予有效的信用惩戒或信用激励。□索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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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第三方风控构建“所见即所得”监管链
2019年4月,杭州萧山区提出给全装修住宅上“保险”,引入第三方风控,构建“所见即所得”精密监管链。
在当地政府引导下,开发商可以自愿对房屋质量进行投保,购买住宅全装修质量缺陷保险,保险公司通过聘请第三方“风控团队”,对住宅全装修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风控团队”在巡查检查中,实时记录全装修过程中多个重要节点的图像或视频资料,以便后续查证、追责。
“单纯依靠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并不能对全区所有项目的每个房间进行检查,而引入第三方机构可对全装修工程质量全面监管,风险管理人员可以定点驻守在项目现场进行随时检查,发现更多质量问题,及时解决。”萧山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何确保每个质量问题都得到解决?比如某风控机构的一名风险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小区在装修过程中出现渗漏问题,随即拍照并通过信息平台向保险机构反映,保险机构通过平台转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再反映给施工单位整改。当问题整改好,施工单位再通过平台逐级反映,当风控人员检查合格后,此质量问题才算解决,整个过程被平台全部记录且不能更改。
房子交付后,保险也会继续发挥作用,如果装修质量存在问题,可以找开发商解决,当开发商消失后,就可以找保险机构进行维修。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做好我市住宅全装修相关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开展全装修工程质量缺陷保险试点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