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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老城区场地受限 办公用房“蜗居”

2015年08月10日 08:38:29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老城区场地受限 办公用房“蜗居”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峰实习生/罗家如)近日,惠州十多位人大代表走访调研了龙丰、江南等区域多个社区办公用房,尽管部分代表感慨办公用房是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但面积小产权不明晰等问题引起代表关注。

  人大代表一行来到惠城区龙丰新联、江南祝屋巷等多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不达标引起代表讨论。“这房子太小了,还这么多人,想找个下脚的地方都难。”

  据《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相关规定,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以确保满足居民服务管理要求。

  社区办公用房工作主管单位市住建局代表介绍,惠城区共有55个城市社区和10个乡镇社区,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社区约占17%,而500—1000平方米的约占20%,200—500平方米的约占37%,200平方米以下的约占26%。这也意味着,惠城区当前仍有约四分之一的社区低于这一标准。

  该代表表示,社区办公用房面积不足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老城区的部分社区,由于城区可供建设面积有限导致了社区办公用房面积扩充难,然而新建的小区均能按照这一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除了办公用房面积问题受到争议,该房屋的产权不明晰同样引起关注。市民政局代表直言,新建社区办公用房产权不明确,设计不合理,业主使用不方便已经成为突出问题。为改善这一局面,与会代表建议将社区公共用房产权从开发商处独立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产权结构,真正做到为居民所用,为民谋利。

  在社区办公用房的使用上,人大代表、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校长邓庆宁认为要改变服务导向。当前办公用房基本集中在计生、户籍等事项的管理,实际上等同于政府行政功能延伸,管理过于硬化。而应该由办事机构往类似“居民之家”转型,增强与社区业主的联系,在社区软服务上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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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惠州市 老城区 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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